东莞民营企业践行社会责任 赋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东莞+ 2026-07-06 11:11:34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融入业务培训、文化建设等活动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民营经济发达、市场活力充沛,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东莞民营企业践行社会责任 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探索

(一)构建互嵌式就业格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少数民族人口来东莞务工经商,促进各民族融合交流,形成了独特的互嵌式社会结构。目前,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150万人,实名登记少数民族员工34.09万人,高度集聚于长安、塘厦、厚街等制造业重镇,其中9家企业少数民族用工超千人,合计约1.37万人。

东莞加大对口帮扶民族地区,构建“1个劳务驿站+11个劳务协作站”劳务协作服务网络。2024-2025年“点对点”返岗接送民族地区劳务人员超5000人次。“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技能品牌培训项目累计开展超1450期,共培训在莞务工人员8.3万人次,其中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近1.5万人次。

此外,东莞坚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无涉民族因素劳资风险隐患。“就莞用”维权平台实现“一天联系、三天反馈、依法快办”,为各族来莞务工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二)跨越千里开展产业帮扶,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

对口帮扶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是国之大计。东纯兴集团是广东省对口援疆的标杆项目,由东莞企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方面合资组建,在新疆图木舒克市草湖镇落地的100万锭纺纱项目总投资‌39.4亿元,是全国最大的产业援疆项目。现有员工4272人,少数民族员工占比高达82.8%,直接助力1147户2300余人脱贫。该项目被誉为“产业援疆标杆”,东纯兴集团也获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东纯兴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凌力(由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在贵州,凯金新能源、嘉尚新能源等东莞代表性民营企业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凯金和嘉尚招聘少数民族员工约700人,平均工资超过7000元。在云南,丰诚集团投资16亿元建设丰源雪山墅项目。在西藏,OPPO、vivo、东阳光药等企业捐款捐物超500万元。

(三)创新实践工作机制,形成“五位一体”工作格局

东莞逐步形成“就业联结—产业帮扶—民生保障—文化传播—政策联动”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就业联结机制坚持以业聚人、以业育人、以业留人,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产业帮扶机制通过产业输入、资源转化、就业增收路径,实现对口帮扶地区可持续发展;民生保障机制聚焦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开展多维援助;文化传播机制创新开展普通话培训,促进民族文化互鉴融合;政策联动机制构建政商企地协同体系,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

以法治为引领 推动民营企业践行社会责任赋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路径思考

东莞将以法治为引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完善地方配套法规。研究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企业参与的权利、义务和激励措施,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加清晰的制度指引。

二是健全评价激励体系。研究制定企业参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评价标准,将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荣誉表彰,形成鲜明的正向激励导向。

三是构建政企协地联动格局。充分发挥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优势,搭建政府、企业、民族地区三方对接平台。推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四是培育典型示范模式。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企业品牌。

(作者系东莞市社会主义学院、市情研究中心教授)

文字:刘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