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东莞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这是东莞在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限额以下工程纳管工作迈入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
《指导手册》依据《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判定标准》等文件编制,明确限额以下工程是指按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或免予办理施工许可审批的,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针对此类工程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难的痛点,手册系统构建了从风险判定、开工登记、过程监管到应急处置的全周期管理框架,切实补齐小微工程安全监管短板。
划定六类高风险情形,实施差异化严管
《指导手册》第二章明确划定六类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实行提级管理、重点监管。具体包括:存在冷库施工、外墙保温系统施工等建筑场所内的限额以下工程;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进行施工的限额以下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限额以下工程;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限额以下工程;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限额以下工程;以及新建、扩建的限额以下工程。
针对高风险工程,手册提出刚性管控要求:开工登记后,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在5个自然日内开展现场检查;建设单位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施工安全监管组织,施工单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留档;涉及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无方案不得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时,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施工区与其他区域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
构建三级登记纳管体系,线上线下闭环管理
在登记纳管方面,《指导手册》建立了清晰的分级受理和全流程闭环机制。建设单位(业主)或租户在开工作业前,可通过“莞e住建”微信小程序线上申报,也可到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或属地镇街住建部门现场登记,开工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可申请延期一次。
登记受理按层级分工: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内或物业服务企业自己实施的工程,由镇街委托村(居)委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受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内的工程,由物业服务企业受理;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由属地镇街住建部门直接受理。施工前须在门口、楼外及施工现场等显著位置放置不小于800毫米×600毫米的施工公示牌,蓝底白字,标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工后,建设单位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申请完工登记,受理单位现场核实确认,实现从登记到完工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手册同时梳理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主体责任清单,以及镇街属地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因外包、转租等合同约定发生转移。对未办理开工登记擅自施工、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行为,明确处罚路径和联合惩戒措施,确保监管不缺位、处罚有依据。
发布七类事故防范指南与应急处置规程
针对限额以下工程易发多发事故类型,《指导手册》专章编制了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机械伤害、坍塌等六类常见事故的安全防范专项指南,从风险场景识别到具体防范措施逐一细化。例如,高处作业须由专人按规范搭设脚手架和操作平台,临边洞口须设置1.2米以上防护栏杆,作业人员须全程系挂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用电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动火作业须落实审批制度和专人监护;基坑开挖须按土质要求放坡或支护等。
此外,手册还系统梳理了触电急救、外伤止血、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事故、中暑急救、化学品灼伤等七类现场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切断电源—脱离现场—心肺复苏”“直接压迫止血—加压包扎—抬高患肢”等标准化操作步骤,为一线作业人员和基层巡查人员提供了简明实用的“救命指南”,切实提升限额以下工程突发事件初期处置能力。
《指导手册》要求各镇街(园区)统筹组织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实现巡查全覆盖,依据高风险判定标准加大抽查频率,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和举报奖励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