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身边平凡勇士!城区片见义勇为人员代表座谈会在莞城街道举行
东莞+ 2026-07-03 11:22:28

7月2日,市委政法委在莞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城区片见义勇为人员代表座谈会。会议通报了8名见义勇为人员代表事迹,并向他们颁发确认证书和奖励金。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坚持褒奖、关爱、尊崇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持续完善关爱保障机制,深挖宣传英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莞邑大地蔚然成风,为平安东莞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会议强调,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的重要精神支撑。全社会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英雄事迹、传承浩然正气,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应急救援和公益服务事业,携手共建平安稳定、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委政法委将联合见义勇为相关部门持续做细做实见义勇为表彰宣传、权益保障、暖心关爱等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擦亮崇德向善的城市名片,为深化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打造“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新东莞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见义勇为人员代表事迹

莞城街道

管小明,男,39岁,中共党员,东莞市中医院医生

2025年11月15日17时许,一名男子在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足球场休息区内突发疾病晕厥倒地,意识丧失、口吐白沫、身体抽搐,情况危急。

现场群众大声呼救,正在球场内运动的管小明听到呼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施救。凭借专业医学知识,他迅速判断患者呼吸微弱、心脏骤停,立即对男子实施心肺复苏,同时让现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协助取来场内AED设备进行除颤。

经过约5分钟持续施救,患者成功恢复自主心跳与呼吸,为后续救治赢得了宝贵的黄金时间。随后,患者被送医治疗,因抢救及时,已康复出院。

2026年3月6日,管小明救助遇险人员的行为被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

刘景光,男,41岁,东莞市莞城兴塘社区网格员

2026年1月8日9时50分许,莞城街道戙船澳村三巷1号出租屋因电饭煲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当时,网格员刘景光正与同事进行日常巡查,行至附近时闻到浓烈焦糊味,二人迅速循味排查,锁定起火房屋。现场门缝已窜出明火,浓烟滚滚,门锁因高温烧毁,无法正常开启。

危急关头,刘景光果断抬脚踹开房门,随即取来灭火器全力扑救,在发现灭火器药剂很快耗尽,他立刻联系同事携带多具灭火器增援,同时启用屋内消防栓持续压制火势。

经过紧急处置,火势得到控制,随后配合到场的消防员将火灾彻底扑灭,有效避免火情扩大造成人员伤亡与更大财产损失。

2026年6月8日,刘景光抢险救灾的行为被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

东城街道

李六兵,男,54岁,东莞市东城街道余屋联辉纸品厂员工

冯加强,男,38岁,中共党员,东莞市滨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员工

2026年2月14日13时30分许,一辆小汽车行驶至余屋寒溪河桥时突发失控,撞破护栏坠入河中。正在附近钓鱼的李六兵听到巨大落水声后,立即骑电动车赶至现场,发现河面上有一名男子正挣扎。当时,落水男子距离河岸约12米,该处水深约2米。

自身不会游泳的李六兵,当即捡起车辆撞断的一截护栏,踏入河中踩着淤泥前行十余米,将护栏伸向落水男子,成功将其拖拽至浅水安全区域。此时,驾车路过的冯加强见状立即停车加入救援。

经简短沟通,两人得知车内仍有一名女子被困。由于现场缺乏专业救援装备,且水下情况不明,两人评估风险后未贸然下水。随后,救援人员抵达,为李六兵和冯加强提供了救生衣、救生圈等装备。两人配合展开二次救援,由冯加强身系安全绳前往深水区搜救,李六兵在岸边稳固拉绳保障安全,但因救生装备浮力过大,冯加强无法下潜,只得撤回。最终,消防蛙人潜入水中将女子救出,但该女子已无生命体征。

2026年6月8日,李六兵、冯加强救助遇险人员的行为被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

万江街道

何万威,男,26岁,退役军人,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辅警

叶锦坤,男,43岁,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万江大队辅警

刘亮,男,33岁,万江街道山丰食品有限公司员工

2025年9月19日23时许,辅警何万威、叶锦坤在万江莞穗路加油站对出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期间,一辆小车行至检查点附近时,驾驶员突然弃车逃跑。

二人发现异常后,迅速从道路两侧包抄拦截。何万威奋力追上并抓住嫌疑人手臂,遭其激烈反抗挣脱逃窜,叶锦坤随即从另一侧合围夹击。紧急时刻,途经现场的群众刘亮挺身而出,瞅准时机果断伸脚将逃窜嫌疑人绊倒,何万威、叶锦坤迅速上前合力将其成功控制。经审查,该男子涉嫌醉酒驾驶。

2026年3月16日,何万威、叶锦坤、刘亮制止现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被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

石碣镇

梁志峰,男,48岁,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辅警

2025年8月29日16时53分许,石碣镇园吓路与新风西路交界路口,两名男子因身体碰撞发生口角。争执中,其中一名男子突然持木筷捅刺对方胸部,致其受伤倒地,随后仓皇逃离现场。

此时,辅警梁志峰正驾驶小汽车前往石碣村开展工作,途经事发路段时发现险情。他立即察觉事态严重,果断停车上前,全力追截伤人男子,并高声喝止其逃跑行为。经过持续10分钟的奋力追截,梁志峰成功将伤人男子控制抓获,随后移交到场民警处理。

2025年12月26日,梁志峰制止现行违法犯罪行为被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

文字:林朝丰 图片:莞城平安法治办供图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