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记者从东莞市中心血站了解到,7月1日起,东莞将无偿献血者就医“六优先四减免”优待政策实施范围,由原有7家试点公立医院调整扩大至全市所有二级以上临床用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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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先四减免”优待政策实施医院
一、覆盖范围
优待服务覆盖全国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只要在国内依法设立的血液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中心血站及其分支机构、中心血库成功捐献全血、血小板或造血干细胞,均可凭全国电子献血证或纸质献血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凭“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或电子版)和本人有效证件,在东莞实行的优待医院专门窗口办理登记,录入优待对象信息后,进入优先通道,享受相关优待服务(操作流程以医院具体指引为准)。
二、“六优先”内容
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就医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将享受“六优先”服务,为就医过程按下“加速键”。
01优先挂号。在优待服务医院享受优先挂号专窗服务。
02优先就诊。在优待服务医院成功挂号后享受门诊优先就诊服务。
03优先检查。在优待服务医院检验科和影像科(MR检查除外)享受优先检查服务。
04优先取药。在优待服务医院药房享受优先取药服务。
05优先住院。因病情需要收治入院的,优待服务医院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06优先用血。若因病情需要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的前提下,将按规定优先安排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时享受以下优先用血权益:
(1)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同时,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同时,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3)无偿献血者仅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共享优先用血额度,按照献血者省外献血总量等量优先安排临床用血。
三、“四减免”内容
01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粤卫规〔2020〕5号)执行。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4)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5)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血液费用可在出院时直接减免;深圳市、省外献血者可在“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办理用血费用减免。
02体检优惠
无偿献血者凭全国电子献血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优待服务医院体检,体检套餐可享受八折优惠,每年限1次(具体体检套餐由各优待服务医院制定)。
03免费停车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优待医院就医时,可享受院内就诊免费停车服务。(根据各优待服务医院的操作指引执行)。
04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特需门诊除外)
累计献血4000毫升(或20次)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在优待服务医院专窗办理门诊诊查费减免,(根据各优待服务医院的操作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