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公司超比例使用派遣工被行政处罚
东莞+ 2026-06-17 20:57:46

近期,东莞多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劳务派遣、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持续净化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有哪些成效?今天,市人社局公布了一起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处罚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17日,东莞市人社部门对虎门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巡查。经查,该公司总用工人数为989人,其中使用劳务派遣工165人,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67人。4月23日,人社部门向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企业于4月27日前完成用工结构整改。

4月28日,人社部门复查确认,该公司仅清退部分派遣工,仍使用派遣工147人,超比例使用41人,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

鉴于该公司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经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行为,人社部门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警示提醒

法律明确劳务派遣仅为补充用工形式,派遣员工占比不得超用工总量 10%,且仅限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企业应定期核算用工人数,主动清退超标派遣人员。违法用工、心存侥幸拖延整改,将被依法惩处。各用人单位务必压实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用工结构,严守劳动法律法规底线。

文字:记者 王子玺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