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运送食用油、调味品等液态食品的货车有专用的运输准运证了。
6月16日,记者从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已发出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的七个《运输容器证明》。东莞市迎速运输有限公司成为全市首个“领证”的企业,标志着东莞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规范化、制度化监管正式落地。
据介绍,在相关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提前主动对接相关运输企业,推行“一对一”全程帮扶指导,协助企业梳理完善申报资料、规范运输容器使用、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托一站式服务流程快速完成证件办理。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五类液态散装食品运输纳入许可监管
运输液态食品的企业要注意了。
从7月1日起,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5大类14小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须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后,方可开展相应运输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其他企业重点液态食品的,仍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明。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无需取得许可,但运输容器和运输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明确准入标准
运输容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那么,《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要怎么申请?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明确,液态食品运送容器必须是专用运输容器——企业要有与运输食品品种相适应的专用运输容器,且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了材质要安全,运输容器上要在显著位置上喷涂“食品专用”标识,或者按照具体食品品种喷涂“XX专用”标识。这个标识应当与运输容器底色有显著差异,标识的尺寸和比例易于辨识,字高不小于200mm。
不仅如此,申报企业需配备熟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以及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过程控制制度、作业人员及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运输容器清洁维护制度、联单管理工作制度、文件记录制度等。
当然,申报企业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新办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东莞已实现网上核验,可不提供);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运输容器清单及相关证明,包括:专用罐式运输容器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含有清晰完整喷涂标识的运输容器照片、含有清晰完整容器编号(以车辆识别代号为准)的运输容器照片;
(五)与保障食品安全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如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联单管理工作制度、文件记录等制度清单)。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单、双面提供均可,每页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许可申请。
具体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三区F01-F33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