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直指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等食品安全顽疾。
当天,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致全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督促全市外卖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并公示对应法律责任,倒逼商家合规经营,从而守护千万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首发持证经营 杜绝“幽灵外卖”
最近,“幽灵外卖”成为网络热词,其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成正规商家营业。这样的商家做出的餐食,你敢放心吃吗?
《告知书》明确,外卖商家一定要确保持证经营、落实亮证经营,亦不得超范围经营。外卖商家一定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伪造许可证、借用他人资质、使用虚假地址。
网店主页面应当展示经营资质、健康证、实体门店照片和实际经营地址,展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即便商家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也要注意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不得经营凉菜类食品;未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不得经营刺身类食品。
外卖加“食安封签” “无堂食”网店要加标识
除了常规的食品安全要求,《告知书》提醒全市外卖商家一定要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必须在原址加工制作餐食,同时要落实“食安封签”、实行“无堂食”标识。
来源合法的食品原料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外卖商家一定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从别人家的餐饮店里买来的餐品,转手在自家外卖点里卖?这是不行的。
《告知书》提醒,外卖商家必须在许可证标注的地址加工餐食,严禁将订单委托其他餐饮店制作。
与此同时,外卖商家要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时,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封签,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
不提供现场堂食及自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网店主页面显著位置显示“无堂食”标识。
如果已经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应当在网店主页面显著位置显示“明厨亮灶”的标识及链接。
违法后果很严重!“幽灵外卖”最高罚款二十万元
外卖没贴“食安封签”?不仅违法还将面临罚款!
《告知书》提醒全市外卖商家,对于网店名称、经营信息、地址与实体经营不一致;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未落实“食安封签”等违法行为,将面临最高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将面临被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的后果,还会收到罚单。情节严重的,则可能面临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对于资质造假、信息虚假的外卖商家,如“幽灵外卖”等有主观恶意行为的外卖商家,市场监管部门将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所以,总而言之,外卖商家一定要认真研究一下今天落地实施的外卖新规和《告知书》,依法经营,不踩红线,共同为千万市民提供新鲜热辣且安全放心的外卖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