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惠州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直接分配比例不低于50%。5月26日,惠州市教育局发布市直优质普通高中2026年招生名额直分初中学校名单,详细标注73所初中学校所得指标数。
直分学校需填报为第一志愿才有效
2008年起,惠州开始实行直分录取,即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部分招生指标,按中考报考人数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倾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我市今年仍执行此政策,考生(普通生)将直分志愿学校填报在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或普通高中第二批次的第一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直分录取顺序为,先以每个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对直分名额依据中考政策进行录取。完成直分指标录取后,再对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内招生名额进行划线录取。
举例:市直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直分录取时,按照第一志愿录取。如惠州一中今年分配到惠州市第二中学的直分指标有12个。那么,惠州市第二中学的考生中,在普通高中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惠州一中的总成绩前12名,可以享受惠州一中的直分指标。假设2026年惠州一中在惠城区的录取分数线为630分,那么这前12名考生,只要分数在600分(含)以上都可以录取到惠州一中。如果惠州市第二中学第一志愿填报惠州一中的考生600分以上超过12名,那么12名以外的考生将按照630分的录取线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不能享受直分指标录取。其余普通高中学校直分录取方式相同。
各校需公示符合直分名额资格的学生
普通高中直分指标和对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录取冲突吗?不冲突,以惠州一中录取为例,市第二中学某考生参加市一中钱学森班自主招生考试入围,并在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填报惠州一中为第一志愿,则该考生可参与惠州一中钱学森班录取及惠州一中分配至市第二中学的直分指标录取。具体录取顺序为:录取钱学森班,若被录取,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未被录取,则按惠州一中分配至市第二中学的直分指标录取,若满足录取条件,则以直分生身份被惠州一中录取,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若未被录取,则顺延参与剩余志愿录取。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从2026年开始,除因户籍转移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外,享受直分名额的考生,应是符合我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在中考报名的初中学校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严格按要求核实考生直分名额资格条件,对符合直分名额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2026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