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文明曝光台|企石春城路公共车位遭私占,市民呼吁规范停车秩序
东莞+ 2026-05-22 15:59:03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市民热线报料,企石镇春城路两侧的公共停车位长期被电动车、共享单车及杂物占用,原本为缓解停车难设置的公共资源,沦为部分商家和车主的“专属领地”,不仅加剧了周边停车矛盾,也给道路通行带来安全隐患。

春城路作为企石镇中心区的重要路段,沿线商铺林立、居民区密集,公共停车位本就供不应求。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这条道路的车位乱象十分突出:在常平竹升面、美宜佳、沙县小吃等商铺门前,不少标有清晰停车线的车位,被红色路锥、电动车、自行车等占据。有的商家直接将电动车停在车位内,甚至用红色塑料筐、桌椅等杂物围堵,“圈地”霸占公共资源;部分路段的车位上,共享单车、闲置电动车横七竖八停放,有的车身积满灰尘,长期无人挪动,俨然成了“僵尸车”。

“我来这边办事绕了三圈都找不到车位,好不容易看到空位,走近才发现被电动车占了。”市民陈先生无奈地说,这些被占用的车位大多位于商铺门前,商家为了方便自家顾客,用各种方式阻止社会车辆停放,导致真正有停车需求的车主只能违停在道路上,进一步加剧了交通拥堵。

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被占用的车位紧邻非机动车道,路锥、电动车等障碍物随意摆放,压缩了道路通行空间,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时需频繁避让,存在刮擦、碰撞等安全隐患。而一些长期停放的电动车,车身老化、线路外露,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风险。

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规定,擅自在公共场地设置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清理,对个人可处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此前,东莞多个镇街已对商铺私占车位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设置的地锁、路锥等障碍物进行强制清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春城路车位乱象,也反映出部分市民和商家公共意识的缺失。市民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私占车位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文明停车意识,让公共资源真正回归公众。本报“全域文明曝光台”将持续关注此类不文明现象,推动城市文明秩序不断改善。

文字:记者 曹丽娟 图片:记者 曹丽娟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