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销售新规今日施行 商家资质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
东莞+ 2026-05-20 21:53:01

今日(5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

新规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日常网上购物要注意查看这家店有没有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资质,有没有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并及时处理。

记者体验:首页可查询到商家资质

记者今日体验发现,目前淘宝、京东、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上,多数售卖食品的店铺都有公示证照信息,但查询起来并不算方便。

在部分平台,证照信息需鼠标碰触店铺名称或“查看资质”按钮才能显示,部分平台还需完成验证环节方可查看。

“以前网购食品,根本不知道商家有没有合法资质,也没有查看证照。就算想看,也要翻了又翻、找了又找。”市民陈女士希望网络平台公示到商家资质能更直观更易查找。

今日正式施行的新规对市民最关心的商家资质公示问题,作出刚性要求: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依法持续公示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入网食品销售者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照,不得隐藏、遮挡,公示信息需真实有效、持续更新;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展示标签信息,散装食品需标注名称和生产者信息,杜绝信息不实、与实物不符等问题。

不仅如此,新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入网食品销售者主页面或者其销售食品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平台提供者接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

平台推介不能做“甩手掌柜”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网络食品销售的“守门人”和“卖家”都提出了清晰、严格的要求。所有入网食品销售者必须资质真实有效、信息公示到位、禁售食品不碰、宣传真实合法、储运配送可控。

针对平台和商家,新规还划定清晰红线:平台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对入网商家进行实质性审查,每六个月核验一次资质信息,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闭环管理机制,对违规商家可采取搜索降权、关闭店铺等处置措施。

消费者打开平台刷美食,平台大多会根据搜索关键词进行推介。新规明确平台推介食品也要负起责任,不能推完就做“甩手掌柜”。平台如果向入网销售者推介食品,必须建立、实施严格的选品制度,查验供货者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记录并保存凭证。知道或应当知道推介的食品有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停止推介。未按规定执行且造成危害后果的,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

商家禁售过期、腐败变质食品

无论你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在网上卖食品,就要守住底线。

首先,商家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商家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按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向平台提交的资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使用虚假或冒用他人的经营资质、备案信息。

商家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掺假掺杂食品、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强化严惩重处,不仅对违规商家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还明确“处罚到人”,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的经营者相关责任人,可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同时,新规创新监管机制,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实施管辖,破解平台外溢性监管难题。

文字:记者 冯欢 实习生 王嘉瑀 图片:网络截图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