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东莞电动自行车车主 你的这些行为,已被电子警察抓拍!
东莞+ 2026-05-11 17:58:35

近日,东莞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执勤人员在辖区车流、人流集中路段定岗值守,针对污损遮挡号牌、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教育劝导与处罚。

但有不少驾驶人认为,遮挡号牌上一个数字“不明显”就能蒙混过关,但法律有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污损遮挡号牌行为,一经发现必受严惩,不容“打擦边球”。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

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东莞交警近日抓拍到一批“非机动车污损遮挡号牌”的驾驶人,以上均被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东莞722215,东莞市虎门镇威远桥路段

东莞CD9389,东莞市虎门镇威远桥路段

东莞P60486,东莞市虎门镇威远桥路段

东莞DB3315,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中兴路路口

东莞ED0453,东莞市中堂镇中心路

东莞AV4118,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槎滘大道路口

东莞771161,东莞市中堂镇中心路

东莞489229,东莞市樟木头莞樟路樟木头段大米市场对面

深圳0724M6,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路

东莞EP2120,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490号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东莞交警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引以为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文字:记者 尹金钟 图片:东莞交警供图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