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休渔|5月1日12时起为期3个半月,东莞全面开启南海伏季休渔
东莞+ 2026-04-30 19:07:13

4月30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自5月1日12时起,东莞全面开启南海伏季休渔,休渔时间至8月16日12时。休渔期间,渔船必须回船籍港休渔,休渔船舶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区休渔。

本次伏季休渔海域,为广东省管辖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全域。休渔对象覆盖范围清晰明确:全市国库在册渔船中,除钓具作业外,其余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配套服务的辅助渔船全部纳入休渔;全市所有海洋乡镇纳管涉渔船舶同样统一执行休渔规定。钓具渔船若自愿申请参与休渔,也将一并纳入规范管理。

休渔期间管控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所有休渔渔船必须返回船籍港定点停泊,严禁跨省、跨海区异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游荡、违规停靠。各渔船船主、船长要严格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配齐消防设施,常态化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格服从属地防风防汛、防台风统一调度。渔港范围内严禁私自装卸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禁止燃放烟花、孔明灯及违规明火作业,筑牢渔港安全防线。

针对免休渔业船舶,同样有着刚性管理要求:须按规定悬挂“南海免休”专用红旗,全天候保持AIS船位终端、北斗卫星终端正常开机在线,严格执行进出渔港报备制度,全程接受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监督检查。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禁渔期、禁渔区内违规捕捞、违规垂钓,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方式作业,或是使用禁用渔具、幼鱼捕捞超标等行为,将依法没收渔获物、渔具及违法所得,并处高额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船舶,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擅自下水作业的,直接没收涉事船舶。

眼下休渔在即,东莞相关部门将加大海上巡查、港口值守、岸线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偷捕、偷钓等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违规捕捞线索,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伏季休渔,是为了海洋生生不息,更是为了年年有鱼、岁岁鲜甜。在此,希望广大渔民和市民自觉遵守休渔规定,共同守护南海蓝色粮仓。

文字:记者 周桂清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