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委派的市场化调解组织调解,昔日因40万元借款反目的挚友李某与张某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这一“柔性调解”不仅化解了债务纠纷,更让濒临破裂的友情重焕生机,双方握手言和,彰显了市场化调解柔性解纷、暖心惠民的独特优势。
信任崩塌,挚友成陌路
“当初我二话不说借他40万元,没想到最后要对簿公堂”,原告李某的控诉,道出了这场纠纷的无奈。多年前,被告张某因经营周转急需资金,挚友李某倾力相助,毫不犹豫向被告张某出借了40万元。40万元借款的背后是李某对张某沉甸甸的信任。然而,李某的信任却没有换来张某的如期还款,张某借款后迟迟不还款,李某从耐心等待到激烈争执,再到失望决裂,金钱纠葛让两人从无话不谈的好友,变成见面即“开战”的对立面。
当李某递交起诉状时,双方关系已降至冰点——“这笔钱必须要回来,友情早就没了!”“我不是不还,是真的困难,他完全不理解!”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让简单的债权债务纠纷,多了一层情感隔阂的难解之结。
不只是“要钱”,更是“解心”
东莞市南城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拿到案件起诉材料后,敏锐地意识到这个案件事实清晰,但核心矛盾是“情绪对立”,判决只能解决金钱问题,却会彻底葬送原被告多年的友情,调解是“最优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庭迅速委派南城街道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在南城街道调解中心的组织下,李某和张某共同选择了东莞市东易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考虑到双方对借款事实都没有争议,主要矛盾焦点在于被告张某客观存在的资金周转困难以及双方的情感冲突,调解员没有急于推进调解方案,而是采用“背对背”策略,先当“倾听者”:一方面,倾听被告张某经营失利的困境,了解到他“非恶意拖欠,而是无力一次性偿还,且因愧疚不敢直面原告”的真实心态;另一方面,疏导原告李某多年催收无果的愤懑,捕捉到他“虽愤怒,但仍珍惜过往友情”的潜在诉求。
随后,调解员化身“桥梁搭建者”:向被告张某释明法律责任与诉讼风险,引导其拿出分期还款的诚意方案;向原告李某传递张某的难处与歉意,争取其包容理解。一次次推心置腹的沟通,让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坚冰逐渐融化。
握手言和,友情与正义兼得
经过调解员多次“背对背”“面对面”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东莞市东易商事调解中心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按月分期偿还40万元借款,原告李某主动放弃其他诉求。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原被告双方向南城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及时审查调解协议相关内容,依法出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
调解协议签署完毕的瞬间,李某与张某不约而同站起身,相视一笑,紧紧握手。“这些年让你受委屈了”“我也理解你的难处,以后还是朋友”,简单的话语里,满是释然与珍惜。这一握,不仅了结了一起多年纠纷,更让濒临破裂的友情重焕生机。
市场化调解,扩大解纷“朋友圈”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东莞南城法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南城法庭始终坚决贯彻“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推动街道党委成立了由南城综治中心主导、委托法庭指导运作的街道级调解中心,全面吸收辖区30个职能部门+18个社区解纷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实现一站式解决。
为进一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即将施行之际,南城法庭推动街道调解中心积极探索构建“市场化调解组织”联动机制,与东莞市东易商事调解中心签订《建立市场化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设立“市场化调解组织联络点”,旨在拓宽解纷渠道,让群众在权衡成本、风险与利益后,拥有更多解纷选择,借助“业务指导+司法确认”机制,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与裁判文书同具强制执行力,切实做到快速、实质解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