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桥头这几条路将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
悦读桥头
2026-04-24 15:39:08
关于桥头镇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大队决定在桥光大道与友谊路路口、桥龙路与友谊路路口、桥龙路与李朗路路口、桥光大道与中兴路路口、桥光大道与工业路路段路口增设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6年5月9日起正式投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现将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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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置地点 |
内容 |
处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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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桥光大道与友谊路红绿灯路口 |
1、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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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200元,记6分;
2、罚款100元,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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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桥龙路与友谊路红绿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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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桥龙路与李朗路红绿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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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桥光大道与中兴路红绿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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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桥光大道与工业路红绿灯路口 |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8日为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投入执法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上述路段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查处,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畅通。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大队
2026年4月23日
文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大队
图片: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