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我们一起走过!“我和文化馆”影像征集启动
东莞+ 2026-03-27 16:11:13

从2016年到2026年,东莞市文化馆新馆已陪伴大家走过十载春秋。十年光影流转,这里镌刻下无数与文化馆相伴成长、温暖同行的美好瞬间。恰逢“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文化馆服务宣传月”,诚邀你用镜头定格时光,以影像诉说你与文化馆的动人故事。

本次影像征集活动由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各镇街(园区)文化分馆协办,旨在聚焦“全民终身美育”理念,定格文化馆与市民相伴同行的温暖瞬间,记录文化馆文化服务的鲜活场景,用镜头讲述“你我他”和文化馆的故事,展现东莞群众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时代风貌。

十年,我们一起走过。你的镜头里,藏着怎样的故事?快来投稿,让更多人看见你与文化馆的独家记忆!

征集时间

2026年3月25日-4月30日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

活动盛况:记录文化馆举办的各类文艺演出、艺术展览、公益培训、文化赛事、非遗体验、节庆活动、文化进基层等现场场景,展现活动的丰富性、参与性与感染力。

暖心瞬间:捕捉文化工作者、非遗传承人、文化志愿者等用心服务、耐心指导的工作瞬间,市民参与文化活动、学习艺术技能、享受文化成果的幸福笑脸。

同行风采:记录个人或团队与文化馆的故事,呈现“你我他”在文化馆学习、成长、展示风采的画面,反映在“全民终身美育”理念引领下,文化馆引领时代风尚,与人民群众相伴成长、共同进步的影像故事。

品牌聚焦:影像作品聚焦全市文化馆总分馆十年来的重点文化品牌、特色服务项目、精品创作成果,展现东莞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实践与品牌影响力。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开放,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市镇摄影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各镇街(园区)文化分馆工作人员、全市各文艺团队、企事业单位、艺术培训机构、文化志愿者、市民朋友等均可投稿。

作品要求

作品须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导向正确,富有感染力、故事性。

作品拍摄时间原则上为2016-2026年。确有需要老照片亦可投稿。

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12幅,每组计1件作品;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10件(组照一组为一件)。

拍摄器材不限,专业相机、手机拍摄作品均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3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可对作品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严禁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画面原貌等后期处理,谢绝电脑创意作品。

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所有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200字以内作品说明。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稿件投稿,投稿需包含以下材料:摄影作品文件及Word档作品说明文字。

投稿邮箱:dgswhgxx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我们一起走过+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作品评审

本次征集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评选出优秀入展作品100件。入展作品名单将结合展览于2026年5月份在“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入选荣誉

入展作品作者颁发东莞市文化馆和东莞市摄影家协会签章优秀作品入展证书。

线下展览:2026年5月“文化馆服务宣传月(周)”期间举办专题展览,展出入展相关作品。

线上展览:推出线上云展,通过“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进行网上展播,扩大影响力。

其他说明

投稿作者一经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展览权、放映权、复制权、宣传权、汇编权等,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公益宣传,作者享有署名权。

主办方有权对入展作品进行非营利性的编辑、修改、展示、推广,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文字:赵水平 图片:东莞市文化馆 编辑:陈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