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 | 东莞抓拍“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东莞+
2026-03-20 14:18:19
2026年1月1日起,东莞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开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采取“劝导+处罚”相结合的执法新模式。


不佩戴安全头盔作为电动自行车违法类型突出的一种,东莞交警精准施策。除了常态化的路面现场教育纠正外,交管部门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利用电子警察监拍系统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识别抓拍,构建起全天候、立体化的管控网络。

东莞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生命盔”,切勿心存侥幸,拒“盔”于千里之外,现东莞交警对这些“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驾驶人予以首次曝光,已均对以下驾驶人予以处罚。

东莞BE2437,东莞市石龙镇方正路与京瓷路口

东莞J02736,东莞市石龙镇龙城二路路口

惠州A62588,东莞市石龙镇龙城一路路口

惠州C43700,东莞市石龙镇欧仙路与宝和街路口

东莞Y91865,东莞市道滘镇纪英学校路口

东莞789311,东莞市道滘镇金牛新村四横路

东莞DK3199,东莞市道滘镇纪英学校路口

东莞T10481,东莞市道滘镇厚河路

东莞EB4910,东莞市松山湖工业东路青竹园路口南向北

东莞EB1575,东莞市松山湖月湖路交古村路路口东向西

惠州E76688,东莞市台南路交桃园路路口东往西

东莞EX9559,东莞市工业东路青竹园路口南向北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希望以上驾驶人能够引以为戒,为了您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请严格遵守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字:记者 尹金钟
图片:东莞交警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