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避坑”指南⑨|10元钱买的纸巾标签不全?外地投诉照样查
东莞+ 2026-03-14 21:32:23

【开栏语】

消费,连接着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从汽车消费的“猫腻”到预付式的“跑路”风险,从老年保健的“温情陷阱”到房屋质量的“隐形瑕疵”,看似平常的消费行为背后,可能潜藏着不易察觉的“坑”。

即日起,本栏目将聚焦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25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我们将带您一起翻开这本“维权教科书”,透过真实的纠纷,看清消费陷阱的模样,学习依法维权的智慧。这不仅是一份记录,更是一张实用的“避坑地图”,助您在每一次消费中,都能多一份从容,少一份踩坑的风险。

案情简介

外地买纸巾遇“三无”标签,10元订单牵出跨省投诉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陈先生投诉,反映其在长沙市一娱乐场所购买的一盒由东莞市J纸制品厂生产的某品牌纸巾外包装未标注净含量,价格为10元。

陈先生认为该产品未标注净含量,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相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处理过程及结果

企业起初“不认账”,执法人员辗转四个月锁定证据

因投诉人陈先生身处外省,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其沟通,核实情况并明确诉求,投诉人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对涉事生产企业予以查处。

执法人员对纸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事纸巾的生产、仓储记录及销售单据,其负责人与销售人员均否认生产或销售过该款产品。

随后,执法人员致函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请求协查涉事产品包装标注的监制单位“中山市W餐具包装有限公司”。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回函称,该纸巾实由东莞M纸品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J纸制品厂生产。

20253月,执法人员再次对东莞市J纸制品厂进行现场核查,调取客户订单管理系统,仍未查见涉事产品订单,企业负责人及销售人员再次否认生产过该产品。

执法人员对东莞M纸品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取得涉事纸巾出货单等证据,J纸制品厂经营者最终承认生产事实。至此,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企业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点评:

标签瑕疵虽非故意,损害知情权仍需担责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点评称,纸巾作为消费者常用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产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行使知情权的重要途径,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本案中,涉事产品外包装未标注净含量,虽经查实系因印刷瑕疵导致信息被印于折叠内面、无法直接展示,不构成主观故意,但客观上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尽管本案涉及金额仅为10元,但因生产企业初期不配合、线索隐匿,致使取证困难、违法事实确认过程曲折。执法人员通过多方调取证据,包括向投诉人收集材料、跨地区发函协查、追溯销售链条等,逐步固定证据,历时近四个月最终查明事实,并依法对涉事企业作出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纸巾、尿垫、卫生巾均属于一次性卫生用品,不符合标准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可能会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时务必仔细查验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内容,若发现标签信息不规范、不完整,请勿购买,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律师点评:

标签完整是生产者基本义务,消费者知情权不容打折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杰点评称,本案投诉人消费者陈先生以其购买的某品牌纸巾外包装未标注净含量为由进行投诉。尽管涉案金额仅10元,但该案例既涉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等强制性规定的适用与执行,也关系到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产品净含量作为商品的重要信息,未按规定标注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基本判断。从本案例材料反映,经核实,此次未标注系印刷瑕疵导致信息印于折叠内面、无法直接展示,不构成主观故意。

然而,标签的完整性与可识别性是生产者的基本义务,该情况客观上已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益,因此不能以此为由免除责任。生产企业应自觉履行标签合规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字:记者 冯欢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