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城民益塑胶制品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6-03-11 11:37:06

2025年12月26日,我工厂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石羊街增28号生产经营时,出现“注塑工序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运行,注塑车间门呈开启状态,注塑车间排气扇与外界连通,未落实密闭措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本工厂对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认知偏差,工厂内部的有关措施执行不到位。尽管事后我工厂全力整改,马上关闭车间大门、密闭注塑车间排气扇、及时开启废气处置设施。但我工厂仍然深感愧疚,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工厂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工厂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经营者。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成又汉

东莞市东城民益塑胶制品厂

承诺时间:20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