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双城的抚养权执行,司法温度照亮孩子未来
东莞+ 2026-03-05 19:20:27

2026年的初春,东莞的玉兰花正在绽放,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堂法庭的执行法官罗锦良收到了一张特别的照片。照片里,一对母子的笑容如玉兰花般明媚灿烂。照片的背后,是一份跨越城市、温情相伴的沉甸甸母爱,也是一位父亲归乡抚育、安心守护的踏实与释然,更是父母、法院对孩子未来的共同关切。这起抚养权执行和解案件对妇女儿童权益的温暖守护,为今年三八妇女节增添了动人的法治注脚。

当调解书义务撞上“生存”

在2025年年初离婚调解时,孩子父亲孙某某信誓旦旦地说:“我在佛山有稳定工作,孩子跟着我,能享受最好的教育资源。”在东莞常住的孩子母亲李某某同意了,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3岁的儿子小冬(化名)由孙某某抚养且承担抚养费,在佛山生活、就读从幼儿园至高中的全部学业。

2025年年底,李某某突然联系不上孩子,多方打听才知道,孙某某已将小冬悄然带离在佛山的原住处。

“他把孩子带走了!这是绑架!”李某某的声音在电话里发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我不是不想让孩子在佛山上学,是真的撑不下去了,每月房租占去我大半收入,儿子的幼儿园学费更是压得我喘不过气。”罗锦良第一次传唤孙某某时,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佝偻着背,掏出厚厚一摞材料:家人的病历、佛山出租屋的缴费单和幼儿园费用单据。孙某某表示,2025年下半年,原常住佛山的孙某某之父突发疾病,返回罗定市的老家治疗,老母亲也归乡照顾老父亲,留下孙某某一人在佛山既打工又带娃。家庭的重担瞬间压垮了这个单亲父亲,其表示无力按照原协议保障孩子在佛山的生活条件与日常照料。

“你这是极端不诚信,故意藏起孩子!”调解室里,李某某拍案而起:“庭审的时候你明明预见到这些情况,还坚持要抚养权,现在又出尔反尔,把小孩带到其他地方去?我要求法院严惩,必须让他履行原调解书,否则就拘留他!”愤怒的李某某一度情绪激动地表示要重新起诉孙某某,夺回小冬的抚养权。

穿透纸面的“最优解”

一边是单亲父亲的苦苦挣扎,一边是母亲对孩子处境的极度担忧,执行现场剑拔弩张。罗锦良陷入沉思:一边是生效离婚调解书的严肃性、孩子母亲对探视权和孩子成长环境的执着,一边是孩子父亲的履行困境。

 “罗定老家有我的亲人,孩子回去有奶奶和其他亲人的照顾,生活成本也低很多。”孙某某的声音沙哑,“我当时签离婚调解协议时确实没考虑到后面会发生这么多事……”

“家事执行,不能简单套用非黑即白的执行方式,更要看到调解书背后孩子的成长需求、情感需求”。面对僵局,罗锦良没有机械地启动罚款、拘留程序,他意识到,本案并非恶意不履行,而是生活的无奈。若强行要求孙某某留在佛山,孩子在不断恶化的环境中成长,父亲身心俱疲,可能两败俱伤;若允许其返回罗定,既能缓解孙某某的经济压力,又能让孩子获得更稳定的家庭支持,更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但客观而言李某某的探望难度和成本确实有所增大。

一场双向奔赴的“爱的妥协”

“目前暂未发现父亲孙某某存在不利于子女抚养、影响子女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的情形,故孙某某的抚养权归属不予变更。我们要解决的,不是‘换爸爸’,而是‘换个地方长大’。”罗锦良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七寸”。他连夜制定调解方案:既然佛山留不下,何不让孩子和父亲一起回到有爷爷奶奶和其他亲人照顾的罗定老家?那里有熟悉的乡音,有亲人的呵护,更有能够承担的生活环境。对于如何让母爱不因距离而疏离,罗锦良也有了保障李某某行使探视权的方案,随即联合妇联等工作人员共同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

对李某某,罗锦良没有援引冰冷的法条,而是展示了孙某某在罗定老家中为小冬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在视频里三岁的小冬奶声奶气地说:“今天奶奶带我去抓小鸡了,小冬有乖乖的。”罗锦良耐心劝解:“李某某,您爱孩子,希望他好。但在佛山,孩子是在‘生存’;回到罗定,孩子才是在‘生活’。孙某某的困难是暂时的,但孩子的成长不可逆。我们变更的是抚养地点,不是剥夺您的母爱,我们会为您制定更灵活、更有保障的探视权实现方案。”

对孙某某,罗锦良则严肃地敲响警钟:“困难可以同情,但责任不能逃避。回到罗定,你必须保证孩子母亲李某某的探视权,这是底线,也是法律的红线。”

在罗锦良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坚冰终于融化。李某某久久反复回放着视频中小冬天真无邪的可爱模样,松了口:“只要孩子有人疼,在哪我都认。”孙某某也郑重承诺:“一定配合探视,绝不让孩子失去母爱。”

最终,双方同意对原离婚调解书的探视权内容作出变更,自愿达成关于探视权的执行和解协议:孩子随父亲迁回罗定生活,孙某某积极配合李某某每两个月至少探视一次。

至此,一份新的探视权执行和解协议得以落地,有效减少当事人就变更抚养关系、探视权问题等再次另行诉讼的诉累。协议签署那天,孙某某握着罗锦良的手久久不放:“谢谢您,保住了我的抚养权,也保住了孩子的未来。”

李某某也如释重负:“虽然孩子不在佛山了,但我能定期见到他,知道他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司法温度守护“她权益”

更让罗锦良欣慰的是,双方后续履行良好。马年春节后,在执行案件回访中,罗锦良收到李某某发来的照片:在罗定某幼儿园门前,小冬依偎在李某某身旁,笑意盈盈,温情脉脉,恰如玉兰盛放,尽显母子相伴的美好与宁静。

罗锦良表示:“对于涉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执行工作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要体现人文关怀,深化柔性执行机制。柔性执行不是软弱,而是寻求多方共赢的智慧。我们保障了男方的抚养权,纾解了他的现实困境,也保障了女方的探视权,维护了母亲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在最适宜的环境中成长。”

近年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针对涉抚养权、探视权等家事执行案件,构建了“柔性执行+多方联动+源头化解”工作机制,通过执行和解、心理疏导、联动调处、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2025年至今,共通过柔性执行方式化解涉抚养权、探视权纠纷102件,让司法成为守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坚实力量。

文字: 王骁 图片:通讯员:谢奕供图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