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岭南,春风和煦。在东莞市石龙镇一间普通的民居里,82岁的管婆婆坐在窗前,阳光洒在她日渐康复的身上。她不时站起身,在屋里慢慢走上几步——右腿还有些不便,但比去年好多了。“多亏了法院和妇联的同志,不然我这个老太太,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管婆婆说着,眼眶有些湿润。

“我明明还在车外,怎么就变成了车上的人?”
故事要从一年前说起。
2025年3月的一个傍晚,管婆婆和朋友在石龙镇新泰路拦下一辆网约车。朋友上了副驾驶,管婆婆扶着车门,一只脚刚抬起,还没踏进车厢,车突然动了。
82岁的身体重重摔在地上。
后经医院诊断为右髂骨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
可当管婆婆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对方却说:“她当时在上车,属于车上人员,不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管婆婆懵了,“我明明一只脚还在车外,怎么就成了车上的人?”
她遇到了一个“法官执委工作室”
案子起诉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法庭,分到了法官温敏手里。
温敏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她是“莫妙雯执委工作室”的核心成员。这个工作室是石龙法庭和石龙镇妇联联合成立的,是全市首个法官执委工作室,专门守护妇女儿童权益。
“老年妇女维权,往往面临法律知识不足、举证能力弱、心理压力大等多重困难。”温敏说,“因此,我们不能只当一个‘坐堂问案’的法官。”
她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跑到交警大队,调出事故当天的询问笔录。司机的原话写得很清楚:“当时右后车门没关,我松开刹车,才发现她还有一只脚在外面。”
她又联系了镇妇联,妇联的社工很快上门,为管婆婆做心理疏导,帮她梳理诉求,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开通了老年妇女维权绿色通道。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温敏在判决书上写道:上车是一个从车外向车内转移的连续过程。事故发生的瞬间,管婆婆还有一只脚在车外,身体尚未完全进入车厢,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
64083.7元,判下来了,保险公司服判息诉。

案子判完了,关心没有结束
案子判完,关怀没有就此画上句号。
今年三八节前夕,法官执委工作室负责人莫妙雯法官、成员温敏法官和妇联的工作人员又去看望管婆婆。赔偿款早已到账,身体也正在康复,管婆婆站起来走了几步,笑着说:“你们看,我能走动了。”
从一只脚还在车外,到64000多元的赔偿款,从一个人的维权,到一间工作室的守护。管婆婆的故事,是司法温度的刻度,更是“法院+妇联”协同维权的生动注脚。
自石龙法庭与石龙镇妇联挂牌成立全市首个法官执委工作室以来,工作室以“法律服务为核心、诉源治理为首要任务、发挥法官执委专业优势为特点”,搭建起守护妇女儿童的六座“连心桥”,开展送法进校园、妇幼保护研讨会等普法活动近20场次,覆盖人数8000余人次,同时指导或处理涉妇幼保护纠纷约200件。
在东莞,越来越多像管婆婆一样的妇女,在遇到困难时知道,有一间工作室,有一群人,在默默为她们撑腰。
守护“半边天”,司法有温度。这份温度,正在春风里悄然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