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新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发布!最高不超过36130元/平方米
东莞+ 2026-02-28 18:55:48

2月2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26〕3号),对全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再次调整。这是继2025年8月之后,东莞对该标准的又一次更新。

据悉,目前东莞普通住宅标准为: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符合公布的同类园区、镇街的价格标准。

通知显示,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宅2025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适用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长安镇、万江街道、大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6130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虎门镇、凤岗镇、厚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9808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大岭山镇、塘厦镇、寮步镇、茶山镇、道滘镇、东坑镇、横沥镇、黄江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4807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常平镇、樟木头镇、高埗镇、莞城街道、沙田镇、石龙镇、清溪镇、石碣镇、中堂镇、谢岗镇、洪梅镇、石排镇、桥头镇、企石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7734元/平方米(含本数)。

与上一期标准相比,本轮调整呈现“有升有降”的态势:一类标准下浮2352元,二类标准下浮1197元,三类标准上浮406元,四类标准下浮1115元。

此外,部分镇街的分类也发生变动:

大朗镇由三类上调至一类;

塘厦镇由二类下调至三类;

道滘镇由四类上调至三类;

高埗镇、清溪镇由三类下调至四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发布的“普通住宅价格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含非普通住宅)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并不等同于市场实际房价,也与个人购房者关注的契税、增值税、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无关。

据了解,东莞对普通住宅标准的调整主要是对价格标准的调整,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本次调整后的新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文字:记者 冯文彦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