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4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局长 姚慧怡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持预算平衡和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为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202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1.73亿元,同口径增长3.2%,完成预算的100%。一方面,通过加强部门协同共治、培植巩固优质税源、强化新业态监管等措施,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回升;另一方面,通过加快闲置资产和配建物业盘活处置、持续推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出让等措施,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14.5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5.59亿元,增长0.77%,完成预算的93.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94.7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60.41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48.4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4.47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111.06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86.38亿元,基本建设支出10.07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结余19.73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35.3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6.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89.73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57.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3%。其中,市本级支出25.59亿元,包括:一般项目支出8.01亿元,基本建设支出17.58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末结转结余32.15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结余10.61亿元,专款专用的政府性基金结余21.5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4%。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9.2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96.92亿元,收支相抵,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32.3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25.21亿元。
5.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5年我市当年收入1,040.2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我市财政总收入1,706.61亿元。财政总支出1,654.73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51.88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等结余30.34亿元,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结余21.54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35.36亿元。
(二)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至2025年底,省初步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66.52亿元。我市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债,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358.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1.14亿元、专项债务1,837.14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407.8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64亿元;用于补充综合财力的债务限额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的再融资债券35.86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本息情况。2025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9.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37.84亿元;专项债券本金1.33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0.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6.0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44.67亿元。
(三)2025年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三十四、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2025年进行了三次预算调整。经调整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均为1,123.13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0.06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535.3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1.8亿元,总支出调整为532.8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1.8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49亿元,结余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9.92亿元,总支出为9.92亿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2025年功能区、园区及街道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汇总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经济区、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和南城街道预算执行情况,总收入335.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总支出300.09亿元,完成预算的99.4%。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35.19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29.96亿元。
(五)2025年重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围绕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024-2025年,我市争取到中央、省促消费配套资金47.48亿元,关联消费金额约500亿元,成效显著。投入1.68亿元,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鼓励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加快推进消费升级,支持大项目投资,持续推动我市内外贸提质增量。努力推动城乡居民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其中:投入3.85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投入2.38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投入0.87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待遇。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市本级投入215.82亿元,连同镇街(园区)投入,全市共投入超500亿元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投资短板,增强发展后劲。其中:市本级投入50.19亿元,用于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三期建设;投入42.69亿元,用于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投入27.29亿元,用于环城路、莞太路和石大路升级改造,环莞快速路三期等主干道建设;投入17.29亿元,用于大湾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及市属中学建设;投入4.3亿元,用于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和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建设。
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投入9.78亿元,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增资扩产、企业培育等,持续增强先进制造业竞争力。投入8.56亿元,用于建设高质量发展标杆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投资运作,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投入6.61亿元,保障东莞材料所、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散裂中子源、阿秒激光设施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发展。投入6.4亿元,落实应急转贷、汇率避险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投入6.14亿元,支持实施源头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三项工程,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支持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坚持头号工程头等保障,投入36.54亿元,加大对镇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镇村统筹发展。投入23.29亿元,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2.93亿元,深入推进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市属园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投入0.81亿元,用于巩固拓展市内帮扶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支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投入6.91亿元,支持推进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绿美东莞生态项目建设。投入1.12亿元,用于东莞大堤、江库联网工程等水利工程日常维护。投入1.11亿元,用于林分优化、森林抚育、林业资源培育管理等。投入0.46亿元,用于耕地保护经济补偿。
支持深化对口帮扶协作。市本级投入18.71亿元,连同镇街(园区)投入7.5亿元,全市对口帮扶资金达26.21亿元。其中:投入11.04亿元,用于落实韶关、揭阳对口帮扶;投入5.1亿元,开展东西部协作支持贵州省铜仁市;投入2.57亿元,支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
支持全域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全市共投入19.38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服务,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市共投入14.01亿元,用于公交运营服务补贴。市本级投入4.12亿元,用于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补贴;投入2.42亿元,用于中心广场、黄旗山城市公园等养护维修;投入2.27亿元,用于全市国省道、县乡道、市直管路的养护维修。
支持持续深化平安东莞建设。投入7.77亿元,支持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提升网络安全与运维保障水平。投入5.97亿元,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开创平安东莞建设新局面。投入1.42亿元,用于保障粮食及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投入0.83亿元,支持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支持落实人才政策。市本级投入6.2亿元,其中:投入4.46亿元,用于兑付博士后、创新人才等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助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投入1.74亿元,用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经费、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等人才政策补贴,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支持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增效。全市教育投入264.65亿元。其中:投入25亿元,用于支持大湾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高校事业发展;投入11.15亿元,用于保障市属学校开办及办学;投入10.6亿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和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补助;全市投入2.3亿元,加大助学力度,包括将中职教育免学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3,50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2,500元,覆盖各学段学生5万余人;连同中央、省级资金,全市投入5.42亿元,落实新出台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从幼儿园大班开始免保育教育费。
支持加快建设健康东莞。投入3.08亿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区域中心医院校地共建,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服务水平。投入2.19亿元,用于市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补助。投入2.55亿元,用于市中医院骨伤科研究中心、滨海湾中心医院长安院区、市人民医院硼中子俘获治疗(BNCT)研究中心等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13亿元,开展应急救助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增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投入0.54亿元,支持医疗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训培养。
支持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连同中央、省级资金,全市投入3.63亿元,全面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营造生育友好氛围。市本级投入1.3亿元,用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以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创业;投入2.01亿元,用于低保、特困及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补贴和救助,包括将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75元;投入1.36亿元,用于养老事业,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投入0.94亿元,开展“民生大莞家”专项活动。
(六)落实市人大相关决议情况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加强统筹,切实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加强税源培植巩固,完善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强化重点清算项目管理,推进欠税清缴,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财政收入总体呈企稳回升态势。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进一步推动全口径政府资产资源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多措并举推进政府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推动非税收入在高基数的情况下连续4年维持在200亿元及以上规模。强化激励督导机制,精准指导各部门将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省重点范畴,主动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我市入选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等6个国家试点示范项目,获得竞争性资金补助11.51亿元,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8.03亿元,增长40.51%。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严控新增资产配置,常态化开展财政资金盘活清理,腾出资金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2.聚焦重点,落实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用好用足专项债券投向和资本金“双扩围”政策红利,充分把握“自审自发”政策窗口,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全年获批政府债券资金372亿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发挥专项债券促投资稳增长作用。加力推进“两重”项目建设和“两新”政策实施,全年获批超长期特别国债49.3亿元,有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新质生产力等“两重”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有力支持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运作,整合存量基金布局,推动投资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各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累计投资项目275个、规模约180亿元。在上年存在增发国债资金支出抬高基数的情况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5.59亿元,增长0.77%,其中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支出实现稳定增长,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3.深化改革,有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通过调整收入增量分成比例、设立均衡发展资金池等,推动下沉财力,切实增强镇街(园区)发展能力与“三保”保障水平。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逐步扩大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补改投”等资金安排方式的应用范围,增强财政政策的精准性与激励效果。加快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聚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开展集中攻坚,系统提升财政综合保障与服务能力。深入开展预算绩效改革,扎实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成本预算绩效等试点任务,构建全流程成本管控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政府采购综合监管平台,推动远程异地评审单元舱应用,健全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4.强化监管,持续筑牢财政风险防线。常态化开展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严格执行“三保”预算提级审核机制,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实施“1+6”化债方案,足额保障还本付息资金,构筑政府债务风险坚固防线,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依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系统,实现项目资金智能支付、全程穿透与动态追踪,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监管效能。大力推进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专项改革,同步修订《东莞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财政评审源头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成效
“十四五”时期,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为东莞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在抓收入方面,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全市“一盘棋”推动收入组织工作,不断增强财政实力。“十四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1.95亿元,收入规模与质量一直保持在全省前列;土地出让收入1,609.95亿元;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82.18亿元,年均增长27.72%,推动我市成功入选9个国家试点示范项目,获得竞争性资金补助21.51亿元。
(二)在稳经济方面,采取超常规举措统筹财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抢抓政策“窗口期”,五年累计获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506亿元,年均增幅12.5%。再次设立50亿元专项资金,保障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累计获批超长期特别国债72.78亿元、增发国债19.94亿元,为落实“两重”“两新”等政策、拉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发挥重要作用。
(三)在促发展方面,持续强化产业、科技等资金投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坚持头号工程头等保障,每年统筹安排超300亿元,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均衡发展。五年来累计统筹产业和科技资金264亿元,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力落实“制造业当家”战略。由市财政分期出资220亿元、国资分期出资100亿元,组建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全方位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市五年累计投入40.6亿元,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大湾区人才集聚新高地。
(四)在保民生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十四五”期间民生领域资金投入逐年递增,每年民生投入占比均超过七成。其中,五年来全市教育经费累计投入1,176.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约三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人均标准逐年提升,增幅达12.91%。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增幅均超过10%。失业金标准增幅达9.47%,低保、特困供养标准位居全省前列。五年来累计发放各类就业补助17.38亿元。
(五)在防风险方面,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持续推动财力下沉,五年来市财政累计拨付镇街(园区)转移支付资金1,188.76亿元。加大预算审核力度,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如期完成全域隐性债务“清零”任务。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财经秩序整治工作。
三、2026年预算草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的紧要时期。我市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但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为财政平稳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将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坚决担起使命任务,为续写东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重点把握五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坚持财政工作民生导向,把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良性循环;三是坚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围绕预算管理、财政体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构建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机制;四是坚持精准发现问题与有效解决问题相结合,不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五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2026年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我市2026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贯彻市委十五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政策取向,紧紧围绕“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聚焦市委部署的“九大行动”,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重点领域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东莞实践不断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6年全市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09.57亿元,增长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7.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36亿元以及其他调入资金66.01亿元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28.0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3.54亿元,增长7.42%,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28.0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17.58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49.1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6.05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112.64亿元,一般项目支出204.61亿元,基本建设支出39.13亿元,预备费6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7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01.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23.8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32.15亿元、提前下达专项债券209.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01.5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01.5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8.73亿元,包括:一般项目支出14.9亿元,基本建设支出23.83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71亿元。其中,上缴利润收入5.5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12亿元,其他收入0.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71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30.5亿元,增长0.53%;总支出208.29亿元,增长5.7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2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47.42亿元。
5.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6年我市预计实现当年收入1,053.9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我市财政总收入预计为1,526.91亿元。计划安排总支出1,526.91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新增债券方面,2026年省提前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9.5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方面,2026年全市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19.86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100.28亿元、专项债券本金19.58亿元;全市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5.1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4.9亿元、专项债券利息50.24亿元。
(三)202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部门预算由84个预算主管部门和329个预算单位组成。202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41亿元。按资金来源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6.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2.71亿元。按支出类型分,包括基本支出109.24亿元、项目支出302.17亿元。
(四)2026年功能区、园区及街道预算草案
2026年,汇总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经济区、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和南城街道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总收入319.53亿元,预算总支出304.54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14.99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4.37亿元。
(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审及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市财政局围绕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质量和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等项目,积极配合市人大提前介入2026年预算编制调研工作。对于市人大和人大代表反馈的意见建议,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切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并在相关部门预算草案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中具体体现。
(六)2026年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聚焦落实市委全会的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强化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全力支持实施“九大行动”。
1.聚焦“三大引领”行动强化保障,增创发展新优势。安排湾区联动引领、改革开放引领、科技创新引领等相关支出365.6亿元,支持我市深度参与新阶段大湾区发展大局,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推进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双向赋能。
在推进湾区联动引领方面。围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投资领域,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298亿元,连同镇街(园区)投入,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超525亿元。其中:安排100.87亿元推进生态环保工程和水务工程建设;安排83.25亿元,推进环莞快速路三期、石大路南延线、环城路升级改造、环莞路北延线、科学城通道二期等交通工程建设,加快2号线三期和深江铁路滨海湾综合交通枢纽等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排34.54亿元支持教育工程建设;安排4.8亿元支持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先进阿秒激光设施等大科学装置建设提速,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能级提升;安排2.3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建设。
在支持科技创新引领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方面,市本级共安排18.53亿元,其中:安排7.81亿元,支持实施源头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平台载体、企业培育等专项工程,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安排7亿元,保障东莞材料所、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散裂中子源、阿秒激光设施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发展。连同镇街(园区)投入,全市共安排超39亿元。
在强化人才战略支撑作用方面,市本级安排8.33亿元,连同镇街(园区)安排的人才引育资金3.69亿元,全市共安排12.02亿元,支持人才引育培养,包括:特色人才各项补贴1.5亿元,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各项补贴1.32亿元,本科生引进培养各项补贴1.22亿元,博士后培养工程专项经费1亿元。安排36.4亿元推动我市四所高校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高校教育、促进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水平,包括:安排东莞理工学院12.59亿元,安排大湾区大学办学经费11.4亿元,安排东莞职业技术学院6.66亿元,安排香港城市大学(东莞)5.75亿元。
2.聚焦“三大提升”行动强化保障,壮大发展新动能。安排产业体系提升、消费投资提振、人居环境提升等相关支出197.87亿元,支持我市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和城市综合承载力整体提升。
在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共安排20.18亿元。安排6.73亿元,用于风险补偿、应急转贷、汇率避险等财政金融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安排4.98亿元,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增资扩产、产业基础提升及集群发展等,持续增强先进制造业竞争力。安排2.22亿元,支持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培育壮大外贸新业态、高效统筹展会资源、持续优化企业服务。安排0.67亿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低空经济、半导体、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0.62亿元,支持知识产权和质量提升战略。
在支持提振消费方面,共安排16.05亿元。积极抢抓“两新”政策机遇,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支持。省市共安排7.57亿元,深入开展“广东优品购”“乐购东莞潮起来”系列活动。充分用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中央补助4亿元,推动我市服务消费、优化商业环境、加强产商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效统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中央补助2亿元,支持建设兼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发展双重目标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在推动城乡环境提升方面,持续抓好“百千万工程”。安排69.4亿元,统筹支持镇村发展,其中:安排36.54亿元,加大对镇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镇街(园区)财政平稳运行;安排23.29亿元,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2.97亿元,深入推进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市属园区重大平台建设。安排0.79亿元,用于多方位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巩固拓展市内帮扶成果。连同镇街(园区)投入,并统筹涉农、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资金,全市安排不少于300亿元规模,用于推动镇村发展动能提质,城乡环境风貌提升。
在支持生态建设方面,共安排45.42亿元。全市共安排22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服务,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安排10.5亿元,支持推进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绿美东莞生态项目建设。安排1.07亿元,用于生态公益林地生态补偿和绿美东莞生态建设等。安排0.99亿元,用于东莞大堤、市管水库、排站等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安排0.42亿元,用于永久基本农田经济补偿。
3.聚焦“三大建设”行动强化保障,凝聚发展新合力。安排品质民生建设、全域文明建设、治理效能建设等相关支出共424.64亿元,不断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质量,推动全域文明建设,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效能。
在支持品质民生建设方面。推进教育扩优提质,全市安排教育支出267亿元,教育支出占比超三成。安排10.5亿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和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补助;安排9.29亿元,用于保障市属学校生均办学经费;安排0.9亿元,支持3所市属学校开办。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共安排27.69亿元。全市安排15.09亿元,用于养老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发放养老金、保障老年人生活等;连同中央、省级资金,全市安排9亿元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工作,安排3.6亿元落实育儿补贴发放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共安排20.74亿元。安排3.04亿元,用于公立医院基本支出补助、高质量发展补助,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安排0.98亿元,用于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应急救助及疾病预防控制,支持心理关爱热线中心建设及运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共安排12.56亿元。安排1.2亿元,用于低保、特困等社会弱势群体补贴和救助。安排1.12亿元,用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创业。
在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共安排36.41亿元。全市共安排13亿元,用于公交运营服务补贴。安排7.57亿元,用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运营补贴和支持虎门站增加动卧列车办理经停业务,提升市民出行便利,促进大湾区互联互通。安排2.83亿元,用于全市国省道、县乡道、市直管路的养护维修。安排2.35亿元,用于中心广场、黄旗山城市公园等养护维修。
在支持治理效能建设方面,共安排36.49亿元。安排 6.35 亿元,夯实社会治安稳定根基,保障平安东莞建设。安排6.34亿元,赋能政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保障运维运营支撑能力。安排1.29亿元,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安排0.92亿元,支持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安排0.35亿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支持对口帮扶方面。市本级安排18.93亿元支持省内省外帮扶,其中:安排6.63亿元,支持对口帮扶韶关、揭阳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安排5.1亿元,开展东西部协作支持贵州省铜仁市;安排4.63亿元,支持对口韶关、揭阳专项帮扶;安排2.57亿元,支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连同镇街(园区)7.5亿元,全市对口帮扶资金26.43亿元。
在支持全域文明建设方面,共安排6.7亿元。安排6.08亿元,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建设,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体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安排0.62亿元,用于打造“近代史开篇地”“制造美学之城”“潮流东莞”等文化名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四、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全力完成2026年预算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高质量谋划实施财政政策,更高效能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更高水平推进财政管理监督,全力推动“九大行动”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更大力度统筹资源,努力挖潜增收壮大财政实力
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为主线,加强财源税基涵养培育,创新拓宽资源资产资金盘活路径,全力做大财政收入总量盘子。一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组织管理。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落实落细各项优惠政策,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着眼长远加强财源培育。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研究拓展符合新业态的收入征管措施,做到依法征收,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大力推进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分类施策挖掘资源资产盘活潜力,协同推进配建物业处置,推动专项债形成资产经营权有偿使用,加快停车场、城市公园和森林公园等资源盘活,增强文体场馆自我“造血”能力,探索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三是充分凝聚组织收入工作合力。健全挖潜增收和盘活资产激励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市镇联动组织财政收入。建立财政国企协同联动机制,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因地制宜探索资产盘活路径。完善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水平与运营业绩联动机制,激励共同做大财政收入增量。
(二)更大力度抢抓机遇,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效应。扎实执行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健全政策落地推进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市属国有企业等主动对接并积极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各类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撬动更多上级财政资金、金融资源、国有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促消费扩投资。二是建立健全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机制。定期梳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清单,精准对接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推动主管部门增强项目谋划的针对性,做深做细项目储备,争取上级把更多要素保障、重大项目、政策试点投向东莞。三是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结合产业招商、基础设施投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强向上沟通对接,分条线向上争取多方面资金支持,力争获批地方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不少于400亿元。
(三)更大力度过紧日子,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聚焦保重点、稳基层、惠民生,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总体支出力度“只增不减”,重点领域保障“只强不弱”。一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坚持厉行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二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拼经济和投资于人政策导向,组合使用专项债、专项资金、财政贴息等多种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和有效性,全力支持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三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升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重点措施,建立专项资金“定期清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预算安排有增有减有调整。加快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强化重大政策、项目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持续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四)更大力度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水平
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为契机,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落实“十五五”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贯彻我市《深化“十五五”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财政收入划分、财政激励约束、财政平稳运行等机制,用好镇街(园区)均衡发展资金池政策,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激发各镇街(园区)发展的内驱动力,确保基层财政运行稳定。二是积极拓宽基础设施投资筹集渠道。谋划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推动“债贷联动”机制落地,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积极引入国资央企等战略合作力量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投入、可持续推进的基础设施融资新格局,全力支持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投资热潮。三是全面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专项债券监督管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相互贯通,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抓早赶前、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奋勇向前,全力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新东莞作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