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此次批复明确了江边村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核心方向,既强调坚守保护底线,也明确活化利用路径,为这座始建于元代的千年古村,划定了未来10余年保护与发展蓝图。

江边村始建于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是一座完整保存明清时期格局与风貌的古村落,更是东莞历史文化脉络的重要载体。该村不仅被誉为“中国传统村落”“中国景观村落”“广东省古村落”,也是珠三角地区珍贵的古村落样本。村内文化遗产丰富,拥有万福庵贝丘遗址等3处市级文保单位、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承载着深厚的历史记忆。
《规划》系统提炼了江边村的四大历史文化价值:珠江三角洲地区年代最早的贝丘遗址之一;“依山理水”的珠三角鱼米之乡古村落实例;历史人物事件、革命历史的见证;“黄大仙”崇拜在民间的流传例证。同时具有四大历史文化特色:“龙卧江边”“罗地双揖”的堪舆文化;龙脊飞檐,红石古韵的建筑文化;尊儒重道,宗族纽带的传统文化;仙邑莲乡,福气带子的民俗文化。

在保护策略上,《规划》坚持“全面保护、积极创造”,不仅注重维护村落“三纵十五横”的整体空间格局与自然景观视廊,还划定了总面积约23.27公顷的保护范围,其中核心保护范围8.3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4.93公顷,并进一步细分为Ⅰ、Ⅱ两个管控区,以实现分级精细管理。
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街巷及自然环境等要素,《规划》均制定了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措施,旨在系统保障村落历史风貌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建设行为符合保护规定,杜绝任何对历史文化名村造成破坏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未来,江边村将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的科学活化利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努力实现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让这座岭南古村在新时代延续文脉、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