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上下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锚定“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全面开启“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在此关键时期,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意义特殊而重要。东莞正处在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阶段,每一项发展任务的推进,都需要高效的资源投入和坚实的作风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对我们党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时代传承,更是我们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资源集约利用的内在要求,为东莞在新征程上凝聚党心民心、优化治理效能、保障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规范和行动指南。
一、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节约与浪费,绝非个人小事小节,而是直接关乎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党的执政资源的重大政治问题。
第一,这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巩固执政根基的政治要求。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大政治优势。从井冈山的红米饭、南瓜汤、秋茄子,到西柏坡的土房、电台,正是依靠这种克勤克俭、艰苦创业的精神,我们党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进入新时代,面对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一些领域和环节的浪费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仅消耗了宝贵的物质资源,更疏远党群干群关系,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固化下来,正是对党的光荣传统的自觉传承与时代弘扬,是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政治本色的鲜明体现。
第二,这是建设节约型机关、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党政机关作为经济社会管理的核心,其行为模式与运行成本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和乘数效应。机关运行中的经费、资源使用是否高效节约,直接影响公共财政的绩效和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条例》对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旨在构建起一套科学、严格、透明的机关运行成本控制体系。这不仅是为了节约财政资金,更是为了倒逼管理方式的革新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党政机关运作更加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这是引领社会风尚、凝聚奋进力量的必然选择。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首先从党政机关严起、从党员干部做起,才能以上率下,形成强大的示范引领效应,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在当前全球不确定性增加、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大力弘扬节约理念,反对一切形式的浪费,有助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与奋进合力,集中力量办难事,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实现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和资源支撑。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原则
《条例》内容翔实,规定具体,其精神实质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核心原则。
一是坚持从严从紧、全面规范。《条例》确立了最严格的节约制度,覆盖了党政机关运行中可能产生浪费的所有关键领域和环节,不留死角。它强调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硬化预算约束,实行无预算不支出,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等支出实行总量控制和标准管理,严控楼堂馆所建设,推进资源集约循环利用等。这些规定体现了“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坚决态度。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遏制浪费的有效利器。《条例》建立健全了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以及最关键的公开制度。它要求建立定期公开和公示机制,将公务活动中的支出情况、节约情况置于阳光下,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廉洁。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条例》并非采取简单限制或压缩的短期手段,而是注重通过深化改革与创新管理,从根源上破解浪费难题。它倡导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推行政府集中采购、电子政务、绿色采购,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资源共享和循环使用,强调转变公务活动方式,降低运行成本。这些措施旨在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治标与治本的统一。
四是坚持权责一致、狠抓落实。《条例》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确保制度规定不是“稻草人”,而是“高压线”,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保障《条例》的各项要求取得实效。
三、着力推动《条例》精神落地生根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将《条例》的规定从文本转化为全体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需要多措并举,持续用力。
一要强化思想教育,筑牢“不想浪费”的防线。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节约资源的极端重要性和浪费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念。将学习《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紧密结合,让勤俭节约内化为一种政治觉悟、一种精神追求、一种行动自觉。
二要健全制度细则,扎紧“不能浪费”的笼子。各镇街、各部门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细则,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刚性标准。重点完善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让浪费行为无处遁形。
三要严格监督问责,亮明“不敢浪费”的利剑。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综合效应。对顶风违纪、铺张浪费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四要突出领导带头,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各级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少数,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崇尚勤俭节约,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整个机关乃至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
(作者系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党建与统战理论教研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