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自动驾驶汽车要来了!
珠海市第一批智能网联汽车
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拟开放路段公示,
范围涵盖香洲区、金湾区、
高新区部分道路!
更多详情,一起来了解↓↓
关于珠海市第一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与示范应用拟开放路段的公示
为加快推动珠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及应用落地,结合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白犀牛智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识(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申请情况,综合考量道路实际通行条件,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现将珠海市第一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拟开放路段公示如下:
一、测试路段: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部分道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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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1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上述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反映(邮箱:jtjcn@zhuhai.gov.cn;联系人及电话:谢工0756-8633995、阚工0756-8633015)。
珠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与示范应用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2025年12月,珠海六部门联合印发《珠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管理要求等。
根据《实施细则》,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车、路、人、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按照《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实施细则》所述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包括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和5级驾驶自动化(完全自动驾驶)。
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在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根据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测试驾驶人应提供适当的干预;高度自动驾驶是指在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在特定环境下系统会向测试驾驶人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驾驶人/乘客可以不响应系统请求;完全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动态驾驶任务,不需要驾驶人/乘客介入。
来源:珠海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