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是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是汇群智聚众力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公布4起我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2025年3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焊工存在使用许可特种作业操作证情形。经现场核查,该企业1名焊工所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无法在相关系统上查询验证,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依法对企业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2025年3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常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镇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4-5名焊工没有取得焊工证上岗作业的情形。经查,现场共有1名焊工正在进行作业,该名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未复审仍上岗作业,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常平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常平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2025年12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万江分局接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转办,反映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某有限公司的焊工存在未持证上岗情形。经查,该企业存在电焊作业,现场一名作业员工未持有相应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万江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万江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2025年12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位于东莞市石排镇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无证上岗作业的情况。经查,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上岗作业的行为,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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