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逸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6-01-15 17:03:21

东莞市逸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5年11月2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石碣镇黄泗围村大洲五栋一楼A区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注塑工序配套的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无运转,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违反了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日常生产管理不严。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从2025年11月26日起,在生产期间开启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并封闭所有门窗,保证密闭空间生产,每天巡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设施运行台账,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经营者。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卢浩钱

东莞市逸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