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交了罚款后,他向法庭送来锦旗
东莞+ 2025-12-19 21:18:23

“谢谢法官!合伙款我都收到了!我的执行案件罚款也缴纳了!”日前,终于结束了餐馆合伙生意的王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人民法庭送来致谢锦旗。

事情要回溯到2014年。当时,王某与三个朋友在东莞市沙田镇合伙开了一家餐馆,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开张后好些年,餐馆的经营还不错。但没想到,后来餐馆开始亏损,还闹起了合伙纠纷,经营难以为继,负债累累。王某为了餐馆的经营,垫付了许多开支。

当事人向法官送来锦旗

2023年,餐馆因拖欠一家猪肉店货款5万多元,被对方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院判令餐馆支付货款5万多元。2024年,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某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被责令申报财产,限期履行。但正在为了餐馆经营焦心的王某,并未按法院通知如期履行,也未按要求报告财产情况。2025年初,因该案未能执行到位,法院对餐馆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并对其法定代表人王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王某还收到了法院的预处罚通知。

实在合伙不下去了!王某无奈之下,将三个合伙人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合同,确认餐馆亏损金额,对方按合伙比例退还王某已垫付的相关债务款项。

沙田法庭的审判法官在审理该合伙纠纷案件时,通过办案系统查知还存在上述执行案件,遂找来执行法官,联合开展两个案件的调解工作。

“餐馆赚钱时大家一起分钱,亏了却让我一人承担债务!”王某说起来很气愤。王某说,店铺已经被房东收走了,他一分钱都没收到。

审判法官遂引导各位合伙人进行对账和调解,告诫其要诚信相对,并说明诉讼的成本、风险以及和平解决的好处。执行法官则向王某阐明拒不履行判决可能面临罚款的后果。在两位法官的联合努力下,各位合伙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他三名合伙人同意承担部分合伙债务,并当天支付给王某。王某则同意清偿执行款。

因王某此前未按法院执行通知书履行付款义务且逾期未报告财产,法院考虑其具体情节和认错态度,决定调低原定罚款金额,对其罚款3000元。

日前,王某收到了合伙人退还的全部款项。这烦心的合伙纠纷终于解决了!王某非常开心。于是,在缴纳罚款后,王某向法庭送来了致谢锦旗。

文字:记者 王骁 图片:通讯员:黄彩华供图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