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灭蚊药、退烧药不明码标价?东莞公布5宗价格违法违规案件
东莞+ 2025-08-14 20:27:24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虫媒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对防蚊灭蚊用品、退烧药品等防控物资开展价格专项检查。8月1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中堂、沙田、虎门、万江、东城等5宗价格违法违规案件,希望全市各类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虫媒传染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案例1:

中堂一农资经营部杀虫剂、喷雾器未明码标价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某农资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经营部销售的家佳福喷雾器、高氯·残杀威(悬浮剂)、高氯·胺菊(微乳剂)等商品未明码标价。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7月31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2:

沙田一农资店杀虫剂未明码标价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沙田某农资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力劈”高效氯氰菊酯(净含量:500克)、“秀针丝”高氯·残杀威(净含量:500克)、“寒图”吡丙醚(净含量:500克)等商品未明码标价。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2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3:

虎门一农药化肥店杀虫剂、喷雾器未明码标价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虎门某农药化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喜杀”高效氯氰菊酯(净含量:500克)卫生杀虫剂、“鑫润丰”3WBD-16型背负式电动喷雾器(16型大功率)等商品未明码标价。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4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4:

万江一药店退烧药、风油精未明码标价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江某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风油精等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4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5:

城一化肥商店杀虫剂、喷雾器未明码标价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东城某化肥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农药“网夫”高氯胺菊(净含量:500克)、敌百虫(净含量:300毫升)、敌敌畏(净含量:300克)、手摇喷雾器SPRAYER等商品未明码标价。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文字:记者 冯欢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