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志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推动东莞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1.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同时开办企业,且客户与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高度重合,涉嫌非法关联交易;
2.假借志愿服务名义,以各种形式违规收取费用,涉嫌骗取钱财;
3.涉嫌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传销等违法活动;
4.与商业机构合作,以志愿服务名义引流客户,参与相关牟利活动;
5.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或参与时长证明买卖;
6.冒充“中字头”、“国字头”、“省字头”及“市字头”志愿服务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7.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擅自授予相关荣誉;
8.有关企业、组织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9.持续一年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二)各地各部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1.志愿服务队伍备案审核、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及审核不严,存在制度漏洞;
2.缺乏投诉受理处置平台;
3.发布未实际开展的虚假活动信息,涉嫌盗刷志愿服务时长;
4.虚构与官方机构、知名组织合作关系,夸大自身权威性、影响力,误导社会公众;
5.为商业活动或非法组织违规招募志愿者提供便利;
6.对个人注册信息等数据进行交易或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7.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三)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
1.非官方组织在各类互联网平台上注册含“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具有迷惑性的账号,假借官方背景误导社会公众;
2.发布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商业营销信息;
3.非法或违规售卖“中字头”、“国字头”、“省字头”及“市字头”志愿服务证书;
4.其他需要整治的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号码:0769-22833784。
(二)电子邮箱:dg_shgzb@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说明有关问题的对象、类型、发生时间、主要情形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实处理。对于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虚假署名信函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向反映人沟通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
中共东莞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