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东莞+ 2025-04-14 09:54:54

——2025年2月27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局长 姚慧怡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以赴实现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保障有力,推动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总体来看,2024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4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38亿元,下降1.95%,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完成预算的95.2%。其中,税收收入565.4亿元,下降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1.6%,主要是受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尚不牢固、房地产税收下降明显、2024年新增调库规模未能足额下达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223.98亿元,增长12.2%,完成预算的12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8.4%,主要是加大力度盘活配建物业等政府性资源资产。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3.4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2.57亿元,完成预算的93.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97.3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71.7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45.6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0.67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107.03亿元,一般项目支出202.29亿元(含预备费支出1.19亿元,主要用于执行中不可预见的专项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6.06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结余6.12亿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结余。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27.5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26.88亿元,下降62.6%,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影响,土地成交规模远不及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34.6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97.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8%。其中,市本级支出47.24亿元,包括:一般项目支出24.45亿元,基本建设支出22.79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末结转结余37.49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结余14.15亿元,本级结余23.3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亿元,完成预算的9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2亿元,完成预算的98.2%。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末结余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3.7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88.4亿元,收支相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35.3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91.04亿元。

5.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4年我市当年收入965.3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我市财政总收入1,640.51亿元。财政总支出1,596.9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43.61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和超长期国债等专项结余20.27亿元,本级结余为23.34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27.51亿元。

(二)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底,省初步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96.52亿元。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89.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19.35亿元、专项债务1,470.24亿元,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省财政厅2024年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437.4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72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65.49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6.88亿元、专项债券38.61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本息情况。2024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0.5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27.11亿元,专项债券本金43.43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3.58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6.6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36.97亿元。

(三)2024年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进行了两次预算调整。经调整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570.0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02亿元,总支出调整为559.3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02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0.66亿元,结余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调整。

(四)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81亿元。按资金来源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6.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7.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3.1亿元。按支出类型分,包括基本支出105.15亿元、项目支出331.66亿元。

(五)2024年功能区、园区及街道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汇总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和南城街道预算执行情况,总收入412.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总支出342.99亿元,完成预算的95%。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69.39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61.06亿元。

(六)2024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抢抓国家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机遇,紧扣大湾区战略,突出“百千万工程”,聚焦“投资年”主题,有力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支持担负起经济大市挑大梁重任。大力支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372亿元,增量全省第1,获批国家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授信1090亿元,额度全省第2,另外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4.3亿元,排名全省第3,中央预算内投资6.33亿元,推动全市政府投资总支出超过500亿元,有力保障投资年行动,扎实推进“两重”项目建设,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综合运用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深入实施“两新”行动,着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投入2.27亿元,支持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多渠道拓宽物流通道,推动进出口增长8.3%,增量全省第2。

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投入9.2亿元,用于支持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全链条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投入7.85亿元,支持全面推进“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2.0版,继续推进工程硕博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试点项目,实施百名博士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投入5.18亿元,保障散裂中子源、阿秒激光设施、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发展。统筹投入6.4亿元,用好用活应急转贷、汇率避险等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投入2.8亿元,用于天使基金和其他市场型基金相关出资,有效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不断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投入3.25亿元,加快推动我市产业立新柱、强支柱、壮集群。充分利用国家、省、市财政4亿元专项资金,高质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支持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全市共投入近280亿元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其中,市本级投入35.68亿元,支持镇村统筹发展,加大对镇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减轻镇街在治安、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支出压力。投入26.15亿元,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首批省级“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奖补资金。投入5.75亿元,支持推进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以及万里碧道等绿美东莞生态项目建设。投入3.07亿元,深入推进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市属园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投入1.45亿元,用于巩固拓展市内帮扶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维度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田园等“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投入113.17亿元,支持加快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建设。市镇两级共投入17.6亿元,用于公交运营服务补贴。投入17.55亿元,用于环莞快速路三期、银龙路跨江通道、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环莞路北延线等道路建设。投入11.25亿元,支持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效率,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投入8.18亿元,用于水生态建设一至五期、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和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PPP项目付费。投入7.98亿元,用于大湾区大学、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二期、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市第十一中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建设。投入6.18亿元,支持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投入4.08亿元,支持国省道、县道、市直城市道路养护。投入1.68亿元,用于中心广场、市直管道路及黄旗山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支出。

支持增进民生福祉。市本级民生支出占比超过七成,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投入8.41亿元,支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位补贴。投入19.98亿元,支持市属高校办学,保障大湾区大学建设,支持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启动招生。投入11.29亿元,用于保障市属学校生均办学经费。投入2.16亿元,用于实施“就莞用”服务体系优化工程等五大提升工程。投入10.94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投入3.72亿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投入2.88亿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投入2.62亿元,用于低保、特困及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投入1.13亿元,用于关心关爱老年人活动,完善社区普惠型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幸福感。投入1.05亿元,用于开展“民生大莞家”专项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投入18.5亿元,对口帮扶新疆、西藏、贵州省铜仁市以及韶关、揭阳。

支持构建新安全格局。投入7.47亿元,支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加强网络信息化和安全建设。投入6.86亿元,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建设平安东莞。投入0.97亿元,支持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工作。投入0.94亿元,保障粮食安全。投入0.96亿元,保障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等。投入0.54亿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七)落实市人大相关决议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沉着应变、综合施策,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推动稳增长、促发展、防风险。

1.发挥政策效应,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各类资金,加快分配下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两重”“两新”等领域投资放量,促进稳增长扩内需。推动城中村改造与连片工改工、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总体统筹,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和高品质城市社区,成功获得专项借款资金支持,有力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积极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财税政策,加速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在财政收支偏紧的形势下,继续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12.57亿元,实现了正增长,其中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领域支出合计增长10%,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2.强化收支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全面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全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积极把握税制改革契机,谋划扩大增量税源。加大政府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合理壮大非税收入规模。加强部门协同,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91.04亿元,增长48%,有效补充可用财力,其中推动东莞入选全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城市,获得中央资金三年最高8亿元支持。牢牢把握以收定支原则,强化库款收支分析监测,逐月做好预算收支测算,根据轻重缓急安排支出,全面把严支出关口。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制定16条硬性措施,推动“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各类展会和论坛活动总量减半、支出减半、质量提升,全年压减盘活节余资金超过50亿元,腾出资金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3.深化改革创新,财政管理科学规范。认真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应保必保、该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对投资规模累计超过290亿元的14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其中已出具报告的项目平均核减率17.4%,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选取4个重点项目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绩效评价,提升绩效评价权威性和影响力。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落实“三保”预算提级审核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预警,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组建规模100人的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整体来看,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攻坚克难、顶压前行,加大财政资金资源整合和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在“紧平衡”下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工作落实。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要加力巩固,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平衡难度持续加大;个别镇街财政稳健性不足,“三保”压力较大;人大、审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部分镇街(园区)和市直部门在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2025年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我市2025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全力以赴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作出财政贡献。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推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收支紧平衡形势,着重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推进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二是积极推进零基预算和成本绩效预算改革,优化资金分配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三是持续深入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建立完善节约型财政制度;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可持续。

(一)2025年全市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13.06 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589.08亿元,增长4.2%,主要是考虑到随着宏观政策“组合拳”成效不断显现,经济呈现回升向好态势;非税收入223.98亿元,与2024年持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0.8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51亿元、其他调入资金105.52亿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6.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43.0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43.07亿元,增长4.6%,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形成对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其中,市本级支出528.29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44.7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9.64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115.02亿元,一般项目支出210.35亿元,基本建设支出42.5亿元,预备费6亿元。

收支相抵,年末结余为0。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为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32亿元,下降33.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74.9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37.4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06亿元、其他调入资金0.2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3.5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51.0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2.78亿元,包括:一般项目支出15.28亿元,基本建设支出17.5亿元。

收支相抵,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结余为2.4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92亿元,下降17.3%,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其中,上缴利润收入5.89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01亿元,其他收入0.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92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18.19亿元,下降2.5%;总支出199.69亿元,增长6%。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09.54亿元。

5.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5年我市预计实现当年收入931.2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我市财政总收入预计为1,389.67亿元。计划安排总支出1,387.18亿元。下来,继续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国家增量政策支持,促进财政收支规模稳中有增。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为2.49亿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结余。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为0。

(二)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新增债券方面,2025年省级提前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6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方面,2025年全市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9.1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37.81亿元、专项债券本金1.33亿元,主要资金来源为市镇两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再融资债券;全市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8.86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6.0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42.8亿元。

(三)202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部门预算由84个预算主管部门和318个预算单位组成。202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95亿元。按资金来源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2.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3.1亿元。按支出类型分,包括基本支出103.66亿元、项目支出280.29亿元。

(四)2025年功能区、园区及街道预算草案

2025年,汇总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和南城街道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总收入354.05亿元,预算总支出334.78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19.27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12.2亿元。

(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审及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市财政局围绕东莞市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东莞市“百千万工程”省典型村奖补资金等五个项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前介入2025年预算编制调研工作,对于预算工委反馈的意见建议,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研究,突出绩效结果导向,优化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切实做好“百千万工程”各项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并在相关部门预算草案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中具体体现。

(六)2025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围绕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化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围绕增强发展动力加强保障,全力支持以更加厚实的硬实力担负好经济大市挑大梁的重任。市本级预算安排消费投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招商引资、基础设施等相关支出108.29亿元,大力支持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

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抢抓“两新”政策加力扩围机遇,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以更大力度支持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化补贴申报流程、健全回收利用体系,联动生产、销售环节市场主体共同让利,稳定和扩大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市本级安排17.47亿元,其中安排2.55亿元,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延伸重大展会、赛事活动链条,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加快推进消费升级。落实好中央关于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等要求,努力推动城乡居民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其中:安排3.88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安排2.38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费缴费。安排0.85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待遇。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提高用作项目资本金比例,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主动对接落实“两重”项目建设,努力争取更多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300亿元(含债券资金),连同镇级投入,全市共安排超500亿元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投资短板,增强发展后劲。其中:市本级安排63.03亿元,用于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三期建设。安排44.35亿元,用于环城路、莞太路和石大路升级改造,环莞快速路三期等主干道建设。安排11.99亿元,用于大湾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及市属中学建设。安排59.23亿元,用于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PPP项目。安排3.3亿元,用于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和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建设。安排2亿元,支持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心公园、河道治理及市民活动中心建设。安排1.09亿元,用于支持东莞市应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共安排49.14亿元,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其中:安排15亿元,支持建设高质量发展标杆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投资运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安排7.93亿元,支持实施源头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三项工程,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安排7亿元,保障东莞材料院、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散裂中子源、阿秒激光设施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发展。安排5.37亿元,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增资扩产、企业培育等,持续增强先进制造业竞争力。继续用好6.4亿元应急转贷、汇率避险等政策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安排1.11亿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低空经济、半导体、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促产业立新柱与稳支柱并举。安排0.92亿元,支持物流和跨境电商新业态,增强东莞港、中欧班列、空港中心承接和辐射能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2.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强保障,合力推动高水平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市本级预算安排城乡社区、住房保障、帮扶援助等相关支出123.19亿元,大力支持镇街(园区)和村(社区)高质量发展,开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

支持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坚持以头号力度保障“百千万工程”,全市共安排超过300亿元,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其中:安排2.1亿元用于第一批和第二批省典型村奖补资金。安排40亿元,支持镇村统筹发展,加大对镇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镇街(园区)财政平稳运行。安排25亿元,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9.08亿元,支持城乡安居保障住房建设运营。安排2.93亿元,深入推进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市属园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安排0.93亿元,用于巩固拓展市内帮扶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支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共安排10.83亿元,其中:连同专项债券,计划安排4.5亿元,支持推进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绿美东莞生态项目建设。安排1.22亿元,用于东莞大堤、江库联网工程等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安排1.11亿元,用于林分优化、森林抚育、林业资源培育管理等。安排0.47亿元,用于耕地保护经济补偿。

支持深化对口帮扶协作。市本级安排18.71亿元,连同镇级7.5亿元,全市对口帮扶资金达26.21亿元。其中:安排6.63亿元,支持对口帮扶韶关、揭阳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安排5.1亿元,开展东西部协作支持贵州省铜仁市。安排4.41亿元,支持落实对口韶关、揭阳专项帮扶资金。安排2.57亿元,支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

3.围绕提升治理水平加强保障,大力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市本级预算安排交通运输、节能环保、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管理等相关支出54.43亿元,大力支持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建设安全韧性、绿色宜居、智慧赋能的现代化都市。

支持全域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共安排49.4亿元,其中:市镇两级共安排20亿元,用于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服务,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市镇两级共安排14.01亿元,用于公交运营服务补贴。安排8.38亿元,用于市轨道交通2号线、穗深城际轨道、莞惠城际轨道运营补贴,提升市民出行便利,促进大湾区互联互通。安排2.46亿元,用于中心广场、黄旗山城市公园等养护维修经费。安排2.92亿元,用于全市国省道、县乡道、市直管路的养护维修经费。安排1亿元,用于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费,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安排0.63亿元,用于支持文化强市建设。

支持持续深化平安东莞建设。共安排31.13亿元,其中:安排7.93亿元,支持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提升网络安全与运维保障水平。安排5.93亿元,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开创平安东莞建设新局面。安排1.09亿元,保障粮食安全。安排0.96亿元,支持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安排0.35亿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支持优化调整新一轮人才政策。共安排6.22亿元,其中:安排4.57亿元,用于兑付博士后、创新人才等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助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安排1.65亿元,用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经费、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等人才政策补贴,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4.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保障,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本级预算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相关支出共151.56亿元,大力支持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增效。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强化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扩大公办特别是普高学位供给。市本级安排124亿元,连同镇级投入,全市教育安排约244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26.49亿元,用于支持大湾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安排10.5亿元,用于保障市属学校开办及办学经费。安排10.6亿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和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补助。全市安排各学段助学及提标资金共2.3亿元,加大助学力度,中职教育免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每生每年2500元,覆盖各学段学生5万余人。

支持加快建设健康东莞。共安排17.18亿元,其中:安排3.11亿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区域中心医院校地共建,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服务水平。安排2.19亿元,用于市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补助。安排1.32亿元,增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对口帮扶援助,开展应急救助及疾病预防控制,保障采供血需求,建设知音莞家心理服务热线。安排0.57亿元,支持医疗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训培养。安排3.99亿元,用于市中医院骨伤科研究中心、滨海湾中心医院长安院区、市人民医院硼中子俘获治疗(BNCT)研究中心等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支持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共安排9.13亿元,其中:安排1.45亿元,用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创业。安排2.2亿元,用于低保、特困及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补贴和救助,包括将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75元。安排1.4亿元,用于养老事业,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安排0.95亿元,开展“民生大莞家”专项活动,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三、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全力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

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面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

(一)加大开源节流力度,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健全多渠道拓展财源体制机制。密切跟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制定税源培植巩固方案,积极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全力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健全完善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机制,持续巩固壮大优势税源。全市“一盘棋”加强收入组织管理,持续完善上下联动、全方位发力的高效协同机制,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对落实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抢抓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两新”政策加力扩围、专项债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及广东纳入“自审自发”试点等机遇,大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多渠道补充可用财力。三是全面强化支出管理。落实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优化整合市级专项资金,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格预算调剂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新增支出,加强重大支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有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通过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增强后劲。一是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有保有压有调整,加强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推动涉企资金优化整合,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把资金集中投向增长潜力大的行业、使用效益好的镇街。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完善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探索在相关领域推动“补改投、投补结合、投贷联动”。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突出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将事前评估嵌入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扎实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成本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成本约束和管控,最大限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化市镇两级财政体制改革。结合上级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序推进市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的财政体制。以增收节支、控员降本、绩效管理等为抓手,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和项目设置,强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增强基层发展内生动力和财政保障能力。

(三)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强化底线意识,完善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高度警惕和防范财政领域风险隐患。一是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将基层“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统筹经常性财力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领域“三保”政策落实的管理监督职责,坚决纠治民生政策违规提标扩围。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收支预算管理,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防范化解“三保”风险。二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专项债券项目投后管理,分行业领域抓好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征缴,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三是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夯实财会监督履职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全力保障以更加厚实的硬实力担负好经济大市挑大梁的重任,为全力以赴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