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是很多爱美女士的需求,您是否购买过高额的减肥产品?效果如何?
东莞王女士前后花了18574元祛湿、减肥,结果没啥效果,体重没见少。她记得商家承诺“无效退款”,这笔花在减肥上的钱能要回来吗?
一起来看看这起由东莞市消委会发布的202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花了近2万元买减肥药、祛湿产品
2024年5月27日,市民王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减肥药广告,称肥胖容易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吃药能减肥并承诺无效退款。
王女士抱着尝试的心态花费298元在商家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处购买了减肥药初体验套餐,随后客服人员称减肥药需要配合祛湿产品一起服用效果才更加显著,积极向王女士推销祛湿产品,并向王女士转发很多减肥成功的案例,并再次承诺无效全额退款,一时心动之下,王女士再次花费6388元购买祛湿产品。
服用三个月后,王女士发现减肥效果并不显著,客服称由于王女士体质特殊,需要持续服用多个疗程才能到达预期效果。8月5日王女士再次花费11888元购买第二疗程的减肥药和祛湿产品。
商家承诺“无效退款”经调解后“全额退款”
王女士再次服用减肥药2个月后,体重并无较大变化,认为商家故意夸大减肥效果,诱导消费者,虚假宣传,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协商无果后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湾分局投诉求助。
接到投诉后,滨海湾分局联系被投诉人核实情况并组织调解,通过查看双方沟通记录,执法人员认为被投诉人并未涉及虚假宣传行为,但应履行其“无效退款”的承诺。
经执法人员组织调解,被投诉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并同意履行“无效退款”承诺,向王女士退回合计18574元的货款。
案例点评:“立即见效、无副作用”?虚假宣传!
其实许多减肥药案例中,商家利用消费者急于求成的心理,声称产品可以快速瘦身、无需运动和节食等,而实际上这些承诺往往难以实现。
此外,某些减肥药甚至被检测出含有害成分,如西布曲明、麻黄碱等,这些成分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如心律失常、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湾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网络上、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减肥药广告,尤其是带有“立即见效、无副作用”字眼的广告,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药店、网上官方旗舰店等途径购买减肥药,且注意查看产品的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查看产品是否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文号、是否通过国家主审机关审批等,还可以咨询专业医生或药师,了解产品的成分和功效,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律师点评:商家须履约“无效全额退款”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杰点评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
这个案例中,商家的客服人员在消费者王女士分别于2024年5月27日和8月5日两次购买减肥药和祛湿产品时均承诺“无效全额退款”,王女士基于该承诺而作出实际行动,进行购买,所以商家与王女士已建立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本案存在的客观事实是商家无法实现“有效”,所以应履行“全额退款”的义务。
本案再次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除了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外和付款凭证外,对商家的承诺、宣传资料等也需要进行充分了解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