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3月1日印发实施后,网上出现不少小广告,某些中介号称可以提供公积金封存提取代办服务,但要从中收取一定费用;还称提取口子随时关闭,故意引发缴存人的恐慌情绪(如图)。

在此,公积金中心郑重宣告:此类中介代办行为通通不要信!公积金中心从未批准或委托除合作银行外的任何社会中介组织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业务均依法依规办理,也从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人不要轻信任何社会中介组织,自觉抵制“住房公积金提现”等非法小广告、诈骗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如何办理封存(离职)提取业务,看这里:
我市缴存人(不限户籍)的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以办理封存提取(全额提取并销户)。
缴存人(限本人)登录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刷刷脸、动动手就能办理,0资料,0手续费。下面手把手带您操作:
1.打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对话框,点击“办事服务-查询办理”,进入主页。
2.在主页点击“提取管理-销户类提取-离职提取”并确定。
3.阅读业务须知,了解清楚后点击“已知晓并同意”。
4.确认提取信息,无误则点击“提交”。
5.最后,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即可。提取申请会在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除微信公众号外,线上办理(限本人)还可选择网厅,网址:https://wb.dggjj.dg.gov.cn/grwt/login.html。
★不方便线上办理的,可选择线下办理。线下可由本人或代办人办理。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2.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绑定提取转账账户的无需提供)。
各公积金归集银行服务网点。
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可线上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本人办理。
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的,资料审核无误,当场办结。
若公积金账户在我市曾封存满半年,并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转为灵活就业缴存的,选择按“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情形进行办理的,需到归集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暂无法线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