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关公积金,下月起实施!
佛山发布
2025-02-26 16:45:14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一、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
二、月缴存额下限标准
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208元。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
三、其他事项
(一)2025年3月1日起(含当日)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参加缴存的,应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低于上述标准缴存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含当日)按规定予以调整,以免影响正常缴存。
(三)相关业务指引可查看附件。
(四)本通告中“低于”不包含本数。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