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才能提车?东莞市消委会联合汽车行业协会发布合规提示
东莞+ 2024-07-29 11:32:37

近期包括东莞、重庆、郑州、深圳、苏州等多地消费者反映,遭遇了宝马的“霸王条款”,之前定的车被4S店拒绝交付,销售临时要求加价才能提车等情况,汽车消费热点频发。提车加价?东莞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近日,东莞市消委会与市汽车行业协会共同向全市汽车销售经营者发出了一份合规提示,提醒汽车销售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并建议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合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合规要求,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购车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虑,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咨询和投诉。

明确交车时间,严守合同约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销售方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必须清晰、准确地注明交车时间,并为可能的延误预留合理的缓冲期。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交车,应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透明推销,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在推销附加服务时,销售方应全面、真实地告知消费者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做出自愿选择。特别是金融服务费等敏感费用,必须在合同或相关文件中明确标注,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严控汽车质量,履行“三包”责任

汽车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把控新车质量,确保所售车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积极响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关于车辆质量问题的诉求。

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

汽车销售服务方应重视售后服务质量的提升,加强维修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维修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范诚意金管理,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

在收取诚意金(订金)时,汽车销售服务方应向消费者明确说明其性质、用途及退还条件,避免使用模糊或易产生歧义的表述。在退还诚意金(订金)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消费者要求及时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退还。

 

文字:记者 冯欢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