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小孩哥”骑电动车“勇闯”高架桥,最大才12岁……
东莞时报官微
2024-07-23 21:29:17

近日

塘厦公安交警在塘厦天桥执勤时

发现有几名未成年人

骑着自行车、电动车

从塘厦高架桥往天桥方向驶来

民警立即将他们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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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骑电动车的男孩才12岁

后面还载着一名11岁的男孩

两人均未戴头盔

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

男孩拿了家中电动车钥匙

和小伙伴偷骑出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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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孩子的安全

执勤交警在对“小孩哥”宣传教育的同时

立即电话联系骑车男孩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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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父亲赶到交警大队后

民警耐心地向他们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并要求家长切实做好

暑假期间的日常安全教育

切不可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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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塘厦交警再次和大家强调

请学生、家长、老师都要以案为鉴

 

孩子未满16周岁

01

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危险系数较高,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往往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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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机动车道骑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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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电动车将滑滑板车的儿童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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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电动车撞伤环卫工人。

 

骑行戴好头盔

02

不走机动车道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部分骑行者会认为戴头盔“一点都不酷”。但头盔是用来保护骑行者的必要装备,而非可有可无的“装饰品”。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每位交通参与者只有各行其道,才能保证大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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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横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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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将斑马线上的行人撞倒。

 

此外,骑电动车出行还要注意

不逆行、不闯红灯

孩子们,人生是自己的

有且仅有一次

一定要将交通安全放在心上

家长和老师,请多提醒多教育

 

来源 | 塘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