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和国资投资引领作用,东莞市日前发布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下称“创投母基金”)市场化子基金申报指南,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全面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化子基金基本规模要求
记者从东莞科创金融集团了解到,该市场化子基金的规模要求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原则上,创投母基金对单支市场化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子基金规模的30%,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
投资期一般为3年,投资期最长不超过5年,存续期一般为7年,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0年。
投资领域上包括国家、省和东莞市重点支持和鼓励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数字经济等战略性产业领域的项目。此外投资领域还支持符合东莞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其他关乎东莞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项目等。
管理费用原则上投资期按照子基金实缴规模作为计算基数收取,退出期以子基金已投未退出金额作为管理费计费基数,具体的管理年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进行约定,但对创投母基金出资部分计取的管理年费率不高于2%。子基金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场化子基金投资收益分配采取“先回本后分利”方式,取得的收益随收随分配,投资收益原则上不得再投资,具体按照市场化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市场化子基金清算出现亏损时,创投母基金承担金额以其实缴出资额为上限。市场化子基金原则上设立不低于6%的门槛收益率,对子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比例不超过20%。
此外,该市场化子基金投资东莞市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创投母基金出资额的1倍。
管理机构及团队申报基本条件
若创投母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其管理机构及团队申报还需子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大陆工商注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签订前完成实缴。
子基金申请机构及团队过去三年内受托管理的相关基金实际实缴规模不少于5亿元。子基金管理人可由子基金申请机构自行担任或其控股或属于同一实控人的基金管理人担任。
具有良好知名度或产业投资经验的基金管理机构的子基金申请机构将会被优先考虑。子基金申请机构最好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具有相应募集社会资本的能力。
子基金申请机构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健全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筛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子基金申请机构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应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项目不少于20个,有5个及以上成功投资案例,原则上项目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并购、协议转让(受让方非已投企业及实控人)且盈利退出,或最新一轮融资估值较投资时增长2倍以上均可认定为成功案例。
此外,申报指南还对工商注册、跟投额度、出资设立、子基金跟投、核心成员、托管、委派、投资限制、信息披露做出一系列要求。
/温馨提示/
有关申报事宜可通过约谈等方式向创投母基金管理人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公司名称: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道弘龙怡智谷A座9楼,
联系人:
陈 卉 0769-22863161
刘巧怡 0769-2286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