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压紧压实校车运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防范涉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5月23日,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重点校车运营企业约谈会议,对东莞市顺安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约谈。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校车管理负责人、校车运营企业法人和部分直属学校校车管理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通报了东莞市顺安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近期一起致人受伤校车交通事故情况。结合事故调查核实情况,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等规定以及校车运营所在地校车运营企业评价管理要求,作出处理如下:暂停该企业相关线路校车接送服务;吊销涉事驾驶员校车驾驶资质并处罚款;吊销涉事校车使用许可并收回校车标牌;将该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实施管控和整治。
会议还通报了今年以来校车事故、校车交通违法违规等情况,同时对全市各校车运营企业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各企业深刻吸取教训,迅速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从加强校车隐患排查治理、校车驾乘人员管理、校车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对与会的各校车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培训,总结形成了“校车十个严禁和五个必须”的具体要求,要求各校车运营企业认真对照执行。
会议强调,下来,东莞市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校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校车安全“十个严禁和五个必须”
“十个严禁”
1.严禁无证驾驶、违规上路;
2.严禁不按校车行驶线路行驶;
3.严禁不按校车停靠站点随意停靠;
4.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5.严禁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违规变道;
6.严禁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7.严禁驾驶期间使用手机、抽烟、喝水;
8.严禁开斗气车,要文明礼让;
9.严禁驾驶有故障隐患车辆上路;
10.严禁故意遮挡校车监控设备。
“五个必须”
1.必须在取得校车标牌后使用校车;
2.必须做好车辆出车前检查和定期保养;
3.必须在出车前进行驾驶人身体状况监测检查;
4.必须定期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5.必须严格执行收车学生防滞留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