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东莞多名房东被罚!是因为......

东莞时报官微
2024-05-08 17:17:34
2024-05-08 17:17:34
但是


只办理住房租赁的执照
却打着“时租、日租”等
含有旅业服务内容的招牌
按天或按时进行出租
简单挂个招牌
出租屋摇身一变成为公寓
方便“赚钱”却违反规章制度
这样的房东,清警来管!
✎ 重河村某精品公寓
重河村某精品公寓的房东王某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以旅馆业的形式经营公寓。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的行政处罚。
✎ 铁松村某客房公寓
铁松村客房公寓的房东许某只办理住房租赁的营业执照,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以旅馆业的形式经营公寓。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予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公寓式旅馆”
越来越受欢迎
既有像“家”一样的环境
又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和专人保洁服务
收着“旅馆”的钱、提供“旅馆”的服务
但管理上却没有到位!
这样的经营者,清警来管!
✎ 三中村某精品公馆
三中村某精品公馆为出租屋,公馆负责人杨某租用该出租屋后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没有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杨某私自将该栋出租屋装修成旅业式公馆,并开始营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予以罚款五百元,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制责任
广大出租屋管理者,应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自觉加强出租屋管理,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