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3家单位获评“2023年度广东省‘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
东莞+
2024-05-08 15:20:28
近日,省委平安广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通报表扬2023年度广东省“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的通知》,共有46个单位上榜先进典型名单。其中东莞市麻涌镇综治中心、东莞市司法局高埗分局、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兴龙派出所等3家单位获评这一省级荣誉。
东莞去年通过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持续巩固“枫桥经验”的东莞实践,形成了以“平安文化”建设开展德治教化、以“东莞义警”加强群防群治、以“莞邑调解”多元化解纠纷、以“智慧网格”推进精细化管理等一批符合东莞基层社会治理实际的经验做法。
去年,东莞政法部门多措并举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出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综合网格建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行动工作方案,探索在综合网格设立功能型党组织,推动各镇街(园区)将治理力量下沉到综合网格。推动政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实现全市派出所、社区民警警力配置“两个40%”双达标,22个人民法庭与属地综治办建立对接机制,593个村(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东莞建立“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制定矛盾纠纷事前事中事后闭环处置机制、非警务矛盾纠纷处置工作机制,完成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全市33个镇街(园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立市东易商事调解中心,优化升级“莞邑调解”平台,创建全国首个住宅小区纠纷诉源治理中心,切实将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文字:记者 林朝丰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