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2024年洪梅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工作开始啦!
水乡洪梅 2024-03-13 09:22:29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规定,在洪梅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

 

(一)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八)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九)洪梅镇重点发展企业。

请符合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八)类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对2024拟申请入户名额进行摸查并于3月29日前将《东莞市洪梅镇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4)提交至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审核,入户推荐名单经镇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由镇人社分局通知企业和审批通过的员工在本年度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人才入户。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不作跨年度使用,逾期失效。

 

注意事项:

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且原则上每家企业推荐不超过两名:

(1)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联系方式

(一)资料提交地点:

东莞市洪梅市民中心1号窗口(东莞市洪梅大道37号)

(二)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

(三)联系电话:0769-88438666、88843296

(四)联系人:莫先生、叶先生

(五)附件:

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

2、《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

3、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八)类企业;

4、《东莞市洪梅镇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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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洪梅人社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