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电动车停放占用安全出口 举报可获现金奖励
惠州头条 2024-03-01 11:43:34

日前,南京一居民楼发生火灾,致15人死亡,44人在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居民楼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问题,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在2022年7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

 

​自2020年始,惠州布局构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防火网,通过多种方式累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位17万个,累计解决50万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

如果市民发现电动车停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行为,可以通过致电12345、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等方式举报,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即可获得现金奖励。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设置自动喷淋措施

电动车虽小,但引发的火灾威力却很惊人。

消防部门模拟实验显示,电动车着火4分钟后,楼道内氧气浓度将骤降至11%;着火7分钟后,楼道温度突破900摄氏度,将切断逃生人员逃生通道。要是起火点周围住户密集,汹涌火势加上有毒浓烟,致人员伤亡的可能性极高。如果火灾发生在逃生、救援都困难的高层住宅,后果更不堪设想。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主要有铅酸电池和锂电池两种。铅酸电池不易发生起火爆炸事故,但缺点是体积大、容量小。锂电池虽轻便,但受到挤压、穿刺、高温后容易发生爆炸起火。现在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产品车身材料基本不具备防火阻燃条件,一旦发生短路等电气故障,即会出现明火,随即全车起火燃烧。

为此,管理部门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出台了多条规定。2021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则明确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行为,在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那么电动自行车可以应当如何停放?又应该在哪里充电?早在2020年,惠州结合实际情况,在惠城区开始探索推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建设、设置简易喷淋等措施,聚力攻坚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

在桥东街道东湖花园一区,配备了约1000平方米的大型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并加装了智能充电设备和消防喷淋系统,业主们赞不绝口。“环境好,也很方便,最重要的是安全。”居民刘先生说。“我们还在小区楼房电梯内加装了阻车摄像头,一旦电动车推进到电梯内,电梯就关不了门。”东湖花园一区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阻车摄像头杜绝了电动车上楼充电的现象。

“除了这种大型集中的充电点,在出租屋、老旧小区等地,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周边建设零散的充电点,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戎晓冬介绍,电费经过和供电部门协商,电动车停放充电点按居民用电的电费收取,目前惠城区共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超8万个。

依然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

尽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建设不断在增加,但还是没有跟上居民的实际需求。不少市民仍然反馈,不少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缺少充电点等问题,特别是在南京居民楼发生火灾后,惠州消防部门接到了居民的咨询电话不断。

记者了解到,部分老旧小区缺乏公共区域集中停放车辆,还有的自建房依然存在“飞线”充电的情况。一些小区想新建车棚,但选址、安全、资金问题都得居民表决协商,意见往往不统一,修建计划一拖再拖。

近期,合生上观国际居民向《惠州日报》反映,小区存在乱停放、乱充电的问题,2月27日下午,记者与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前往该小区了解情况。该小区共有98栋,常住居民过万人,统计约有5000多台电动自行车。

在记者实地走访中看到,在合生上观国际小区有的楼栋架空层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而有的楼栋架空层则设置有集中充电点,设置在户外公共区域的集中充电点共有6个。

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访合生上观国际小区。

经过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访发现,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存在以下问题:电动自行车停放不规范,没有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区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离安全出口特别近,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的设置未经规划,不够合理,离居民居住的地方较远;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不规范,缺少监控、自动喷淋等设备。

对居民反映的情况和消防部门发现的问题,该小区物业回复,已经和当地社区沟通,初步计划在小区户外公共区域再增加22个规范集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针对原先6个集中充电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待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建设后,将加强宣传引导小区居民到集中点停放车辆,小区架空层全部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记者了解到,2月24日开始,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住建、执法部门以及各镇街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违规充电等情况进行排查,接下来将继续优化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建设,推动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

惠州消防部门提醒,居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同时不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楼梯间、逃生通道、安全出口不可停放电动自行车,更不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携带回家充电。

相关链接:可通过12345等方式举报电动车违停问题

 

日前,《惠州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印发。如果市民发现电动车停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行为,可以通过致电12345、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等方式举报,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即可获得现金奖励。

 

一旦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举报人可获现金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如下: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的,给予100元人民币奖励;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给予200元人民币奖励;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或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同一举报人每月在本市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文字:谭琳 图片:黄鑫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