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31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局长 姚慧怡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的外部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应对超预期变化,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保持预算平衡和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努力推动经济整体回升向好。总体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3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84亿元,增长5.1%,完成预算的100.1%。其中,税收收入605.15亿元,增长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5.2%,主要是以前年度缓缴税款延后至2023年入库,同时大规模办理留抵退税降低了收入增长基数等政策性因素影响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非税收入199.69亿元,完成预算的12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4.8%,主要是由于盘活处置资产形成的一次性大额收入集中入库。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5.0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支付其他地区复垦指标交易费用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89.1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64.63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44.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2.59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104.48亿元,一般项目支出219.47亿元(其中预备费预算10亿元,实际支出7.2亿元,主要用于执行中不可预见的专项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23.65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结余15.91亿元,全部为两年内未使用完毕的专项结转资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52.2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7.81亿元,完成预算的91.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39.47亿元,下降9.9%,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土地成交规模少于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42.1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01.37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市本级支出75.34亿元,包括:一般项目支出23.8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5.2亿元,基本建设支出26.25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末结转结余40.7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7.3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7.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末结余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2.9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77.79亿元,收支相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45.14亿元。根据上级规定,剔除2023年省级统筹险种留存在我市的年初结余2,139.71亿元后,年末累计结余255.73亿元。
5.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3年我市当年收入1,200.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我市财政总收入1,855.93亿元。财政总支出1,799.23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56.7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52.23亿元。
(二)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我市严格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财政厅核定2023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23.52亿元。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22.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19.59亿元,专项债务1,103.06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省财政厅2023年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462.7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83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179.7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27.38亿元,专项债券52.36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本息情况。2023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80.33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127.38亿元,专项债券本金52.95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7.56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8.2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29.33亿元。
(三)2023年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共进行了两次预算调整。调整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从年初预算的1,008.92亿元调整为980.8亿元,调减28.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737.35亿元调整为732.08亿元,调减5.27亿元;总支出从年初预算的713.12亿元调整为707.85亿元,调减5.2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从年初预算的17.08亿元调整为17.37亿元,调增0.2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206.19亿元调整为214.62亿元,调增8.43亿元;总支出从年初预算的180.46亿元调整为185.17亿元,调增4.71亿元。目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均已落实到位,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2023年功能区、园区及街道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汇总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和南城街道预算执行情况,总收入49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总支出414.71亿元,完成预算的98.6%。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80.71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66.76亿元。
(五)2023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支持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和增强竞争力。全市财政合共投入14.1亿元,用于2023年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出资,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引落地。投入6.7亿元,支持产业基础提升、机构研发、技术创新、优质企业培育和数字化转型等。投入9.4亿元,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核心软件攻关、先进阿秒激光等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投入3.22亿元,推动实施新一轮“乐购东莞”活动,支持优先恢复和扩大消费。投入2.24亿元,支持企业参展办展,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投入3.32亿元,巩固跨境运输通道,促进跨境运输提质增效。投入3.97亿元,支持实施“促升规、稳在规”行动,促进工业企业技术革新,扩大产销规模,推动工业产业发展。
支持加快建设大湾区人才高地。投入7.82亿元,支持全面推进“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大力实施新时代东莞人才工作“20项硬菜措施”,加快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加强基础人才和技能人才引育,持续提升人才服务。其中,投入1.36亿元,用于产创人才和研发人才各项奖励补贴;投入1.1亿元,用于稳定人才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以及启动本科生引进培养工作。
支持以头号力度实施“百千万工程”。全市共投入近270亿元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均衡发展。其中,投入33.99亿元,加大对镇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镇村统筹发展;投入25.2亿元,推动全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3.05亿元,深入推进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市属园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投入2.86亿元,用于巩固拓展市内帮扶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1.42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奖补,全市建成72条特色精品村。
支持全域提升城市品质。投入31.59亿元,用于支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佛穗莞城际轨道等工程建设。投入14.75亿元,支持加快白沙南路、公常路升级改造工程和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首期工程等跨区域道路建设。市镇两级投入18.53亿元,用于公交运营服务补贴。投入19.09亿元,用于水生态建设一至五期等水污染治理PPP项目付费。投入16.29亿元,支持全市污水处理以及截污管网建设。投入2.47亿元,支持加快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段配套工程建设。投入3.73亿元,支持国省道、县道、市直城市道路养护。投入4.05亿元,用于市级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8.97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投入7.23亿元,支持市属高校办学及中学开办,其中投入大湾区大学创办经费2亿元。投入1.66亿元,支持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发展及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投入2.56亿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实施高品质文化供给工程。投入15.65亿元,支持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23.6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640元、89元提高到670元、94元,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全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投入10.04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投入2.26亿元,用于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投入1.31亿元,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推进就业安置工作。投入1.11亿元,用于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等,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投入1.05亿元,开展“民生大莞家”专项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投入18.4亿元,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省铜仁市以及省内韶关、揭阳。
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投入6.67亿元,用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一网统管”体系,推进政务数据大脑二期建设。投入5.94亿元,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建设平安东莞。投入3.42亿元,保障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市民服务中心运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投入1.03亿元,支持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提升应急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投入0.41亿元,支持知识产权发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六)落实市人大相关决议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财政政策措施、财政工作方法和财政工作成效上,通过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切实完成预算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稳工业15条”“降成本8条”等组合拳,为企业减轻各类负担超200亿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国企平台融资作用,构建总规模2,000亿元的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为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和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年向上级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8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3.7亿元、增发国债8.28亿元,为我市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提供更多要素保障。
2.努力保持收支平稳运行。建立健全“全市一盘棋”组织收入工作机制,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大税源培植巩固力度,加强税源监测和评估,“一对一”做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服务。依法依规推进非税挖潜,持续推动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积极拓宽收入渠道。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鼓足干劲、顶压前行、攻坚克难,努力稳住了收入增长势头,顺利完成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目标。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财政资金保障“百千万工程”“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支出。
3.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引入第三方提前介入预算,选取119个项目试点评审,核减率17.8%。对40个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评估,核减率27.6%。对11个基建项目开展事前评估,涉及投资规模94.82亿元,其中3个项目核减4.23亿元,8个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评价结果优化方案设计。选取3个重点项目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督导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的项目,按规定核减预算申报限额,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全面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坚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镇街(园区)财政收支运行管理的制度,加强监测预警,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做到举债有度、用债有效、管债有力、化债有序。严格落实中央专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整体来看,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市财政部门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全力确保了2023年财政平稳运行。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稳定回升基础尚不牢固,财政运行仍然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速趋缓,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镇街(园区)间财力不平衡,个别镇街(园区)财政收支管理不够科学规范,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来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破解。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我市2024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制造业当家为根本,以“百千万工程”为牵引,以“投资年”行动为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市一盘棋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
2024年预算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有保有压、提质增效”的原则,科学安排预算收支计划,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化支出结构与资金分配管理,突出绩效优先,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2024年全市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28.99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649.07亿元,增长7.3%,主要是我市经济将保持回升向好态势,为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奠定了基础;非税收入179.92亿元,下降9.9%,主要是2023年持续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等一次性收入抬高基数。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7.01亿元、增发国债10.9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23亿元、其他调入资金38.31亿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15.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33.3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33.3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25.38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44.4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9.12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108.48亿元,一般项目支出243.42亿元,基本建设支出39.94亿元,预备费10亿元。
收支相抵,年末结余为0。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为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2.05亿元,下降14.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86.3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8亿元、上级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2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40.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87.03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76.3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6.42亿元,包括:一般项目支出26.86亿元,基本建设支出32.0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5亿元。
收支相抵,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结余10.6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22亿元,下降29.6%,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其中,上缴利润收入7.7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49亿元,其他收入0.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2.22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未实施省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15.3亿元,下降3.4%;总支出196.02亿元,增长10.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9.2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75.01亿元。
5.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4年我市预计实现当年收入1,163.2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上级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我市财政总收入预计为1,625.58亿元。计划安排总支出1,614.92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10.66亿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结余。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为0。
(二)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新增债券方面,2024年省级提前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23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方面,2024年全市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0.5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27.11亿元,专项债券本金43.43亿元。全市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0.87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6.59亿元,专项债券利息34.28亿元。根据预算法规定,我市严格在省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预算执行中若省级有新增下达债券额度,我市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部门预算由83个预算主管部门和313个预算单位组成。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06亿元。一是按资金来源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9.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2.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6.47亿元。二是按支出类型分,包括基本支出101.72亿元、项目支出297.34亿元。
(四)2024年功能区、园区及街道预算草案
2024年,汇总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和南城街道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总收入432.39亿元,预算总支出423.78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8.61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25.22亿元。
(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审及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前介入2024年预算编制调研工作,对于财经工委反馈的意见建议,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研究,突出绩效结果导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资金投向更加聚焦重点,并在相关部门预算草案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中具体体现。
(六)2024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市财政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大湾区战略,突出“百千万工程”,聚焦“投资年”主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开创东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聚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全力再造东莞现代化建设关键新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支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安排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招商引资、外贸消费、人才工程等相关支出79.92亿元。
支持构建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安排20亿元,用于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重特大项目招商引资。其中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安排15亿元,主要落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资金保障。新增5亿元用于天使基金、战略基金和其他市场型基金相关出资,引导国企市场型母基金错位发展,大规模撬动社会资本,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
支持打造国际科创制造强市。安排10亿元,用于支持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等。安排7亿元,保障散裂中子源、阿秒激光设施、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发展。安排4.8亿元,用于支持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安排4.5亿元,围绕源头创新、机构研发、技术创新、企业培育和成果转化等主要创新节点,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安排2.13亿元,支持半导体、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业、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0.86亿元,支持知识产权和质量提升战略等。
支持“贸工消”联动发展。安排2.31亿元,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鼓励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加快推进消费升级,支持大项目投资,持续推动我市内外贸提质增量。市镇两级共安排2亿元,用于落实春节期间暖工稳产促消费14项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稳步开局、持续向好。安排1.29亿元,支持物流和跨境电商新业态,增强空港中心、东莞港、中欧班列的承接和辐射能力,促进贸易便利化。安排2.1亿元,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扶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继续用好汇率避险保证金池1.4亿元,推动合作银行扩面提质,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汇率风险,促进全市外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支持优化人才综合服务。安排10.28亿元,支持全面推进“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2.0版,继续推进工程硕博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试点项目,实施百名博士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其中,安排2.9亿元,用于企业创新和研发等各类人才奖励补贴。安排1.01亿元,用于本科生引进培养各项补贴。安排0.92亿元,用于博士后培训工程,培养高层次人才。
2.聚焦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大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深入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构建更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坚持头号工程头等保障,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扎实推动镇村“创先、进位、消薄”,支持“拆治兴”并举推进城中村改造,保障打好绿美生态攻坚战,激发镇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安排城乡社区、住房保障、节能环保、对外援助等相关支出127.14亿元。
支持推动“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力提速。全市共安排超过300亿元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均衡发展。其中,安排39.55亿元,支持镇村统筹发展,加大对镇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减轻镇街在治安、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安排27.5亿元,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安排1.5亿元用于典型村激励奖补资金。安排13.61亿元,支持城乡安居保障住房建设运营。安排3.07亿元,深入推进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市属园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安排1.56亿元,用于巩固拓展市内帮扶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支持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安排5.75亿元,支持推进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和万里碧道等绿美东莞生态项目建设。安排1.58亿元,用于东莞大堤、江库联网工程等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安排1.56亿元,用于林分优化、森林抚育、林业资源和森林培育管理等。安排0.65亿元,用于永久基本农田经济补偿。
支持用心用情落实帮扶任务。安排2.57亿元,支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安排5.1亿元,开展东西部协作支持贵州省铜仁市。安排4.2亿元,支持落实对口韶关、揭阳专项帮扶资金。安排6.63亿元,支持对口帮扶韶关、揭阳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
3.聚焦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力实施“投资年”攻坚计划,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与湾区城市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加速跨城互联互通,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深入推进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加快打造湾区一流城市综合环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管理等相关支出197.45亿元。
支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安排44.19亿元,支持加快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建设。安排23.11亿元,用于水生态建设一至五期、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和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PPP项目付费。安排10.84亿元,支持穗莞深、莞惠城际轨道和轨道2号线运营。安排4.08亿元,支持国省道、县道、市直城市道路养护。安排3.18亿元,支持全市中小学校建设。安排1.43亿元,支持全市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安排0.83亿元,支持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心公园及市民活动中心建设。安排0.42亿元,支持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支持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安排11.25亿元,支持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效率,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安排5.28亿元,连同镇街(园区)负担的12.32亿元,全市共安排17.6亿元用于公交运营服务补贴。安排3.79亿元,用于中心广场、市直管道路及黄旗山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支出。安排7亿元,用于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费,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支持构建新安全格局。安排8.72亿元,支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加强网络信息化和安全建设。安排6.7亿元,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建设平安东莞。安排1.2亿元,支持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提升应急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排0.94亿元,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安排0.83亿元,保障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等。安排0.63亿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4.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就业“五大提升工程”,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更好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相关支出共84.55亿元。
支持稳妥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安排11.1亿元,支持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安排10.85亿元,用于支持市属高校办学,其中,安排5亿元,全面保障大湾区大学办学,安排2.46亿元,支持香港城市大学启动资金。安排9.87亿元,用于保障市属学校生均办学经费。安排1.42亿元,支持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安排1亿元,支持东莞市第十一中学等3所市属学校开办。
支持打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连同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合计安排2.39亿元,用于实施“就莞用”服务体系优化工程等五大提升工程,探索建立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安排1.61亿元,用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推动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支持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安排4.9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安排0.93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待遇补助。安排4.35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安排3.92亿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区域中心医院校地共建,提升公立医院服务水平。安排2.92亿元,用于低保、特困及残疾人社会弱势群体救助。安排1.19亿元,用于关心关爱老年人活动,健全完善社区普惠型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安排1.05亿元,用于开展“民生大莞家”专项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安排0.87亿元,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建设“知音莞家”心理关爱热线,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等。
支持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市。安排2.95亿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着力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安排1.17亿元,支持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和中国举重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建设。安排0.8亿元,扎实推动文化强市“1+8”政策体系、“四馆一剧院一空间”高品质文化供给工程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丰富“书香东莞”“博学东莞”“育美东莞”“爱乐东莞”等品牌内涵。
三、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全力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
当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坚持开源节流,夯实财政收支动态平衡基础
大力加强财源建设,抢抓上级政策机遇,多渠道拓宽收入来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是大力培育涵养财源。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奠定财政持续增收基础。加强财税协同和市镇联动,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研究制定激励支持政策,鼓励各部门和镇街(园区)积极把握上级政策机遇,多渠道向上级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增发国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等资金支持。结合市场形势变化,优化供地结构,把握供地时序,加快推动优质地块出让。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规范市、镇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提升政府资产资源盘活效益。三是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实现财政支出结构、规模与公共政策方向、力度的匹配。硬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建立支出标准体系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产业扶持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深化改革,推进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补改投”改革,充分发挥高质量基金作用,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理念,健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二是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优化完善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深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精准配置,壮大财政实力,增强发展活力。三是用好用活高质量发展基金。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各类基金的出资安排,建立健全基金管理配套制度,引导高质量基金体系下各母基金形成投资合力,紧密对接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产业项目,通过基金投资促进产业招商、产业培育和产业创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四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优化政府专项债券投向和额度分配,完善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与加快支出使用各项措施。谋划推广REITs等市场化融资模式,促进政府、国企、村组投融资多级联动,加强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现代化产业园等重大任务的资金保障。
(三)坚持底线思维,提高财政领域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资金监管,全面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建立健全“三保”清单制度,加强对基层财政运行动态监测预警,压紧压实镇街(园区)主体责任,兜住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指导镇街(园区)开源节流,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二是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提高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把关政府投资项目,从源头防范隐性债务风险。调整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财务成本,压实还本付息责任,足额落实还本付息资金。三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应用,强化数据赋能,为财会监督提供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支撑。健全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大对预算收支、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和基层“三保”等方面的监控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坚定信心、开拓奋进,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谱写东莞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