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市场监管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水乡中堂 2024-02-04 11:23:02

2024年春节将至,各类食品进入消费旺季,市民旅游及宴会、尾牙饭、年夜饭等各种聚餐活动增多。中堂市场监管分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共同度过欢庆、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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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选购风险提示

节日期间,米面粮油、酒类、肉制品、蔬菜等食品消费量激增,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预包装食品:

1.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良好经营条件、亮证亮照、卫生条件好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

2.认真阅读食品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注意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配料表、保质期、贮存条件、营养标签、食用方法等;不购买无合法来源、无法提供厂家生产信息的食品。

3.理性购买临期食品,注意食品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不购买胀袋漏气、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食用农产品:

选购鲜猪肉时,要查看猪肉的“两章两证一报告”(指加盖在猪肉上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阴性报告);选购鱼、肉、蛋类、蔬菜及水果时,通过外观颜色、形状、气味等判断其新鲜程度;注意查看需要冷藏冷冻的食用农产品的储存条件。

三、散装食品:

1.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查看散装食品是否有清晰的标签标识,标明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谨慎购买无包装散装即食食品,要查看现场加工、贮存、销售场所的卫生条件,是否有防尘防蝇防腐等设施。

2.谨慎购买散装白酒,如要购买,要仔细阅读散装白酒的标签标识,注意其生产信息,不购买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无标签信息或标签信息不全的散装白酒。

四、特殊食品:

采购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查看特殊食品包装上的注册备案批准文号,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知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谨防针对特殊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认真阅读特殊食品标签标识或说明书,注意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五、其他:

1.网购食品要查看、甄别网络食品经营者证照信息、产品包装标签信息等。

2.注意饮食健康,谨慎购买“高糖、高盐、高脂”食品;未成年人自觉不购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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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餐、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1. 广大市民应到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消 ,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不食河豚鱼、野蘑菇;慎食烧卤熟食、荤凉菜、刺身、自酿酒等食物,同时应当理性消费,杜绝食品浪费行为。
2. 餐饮服务单位、企业集体食堂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应当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不得采购、经营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辅料;严把食品加工烹调关,所有食品应确保其烧熟煮透、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严把餐具消毒关,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严把从业人员关,做好一线相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同时,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宴会、尾牙饭、年夜饭等单位应当量力而行,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供应,注意控制供应食品的烹调制作时限,确保热加工食品保持应有温度;不使用或供应隔餐隔夜的食品;避免供应外购熟肉食品、凉菜、冷食以及四季豆(含面豆、刀豆)等高风险食品,并按规定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
3.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主动到辖区村(社区)进行备案登记, 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应主动在聚餐前2-3天到所属村、社区进行登记,并落实好留样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把好原辅料购进质量关,不采购加工来源不明、变质过期的食品和原料。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并做好食品留样和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超许可范围、超接待能力制售食品。严格落实醇基燃料专人管理、警示标签、颜色警示等防控措施,防止作为白酒误饮,自觉参与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坚决反食品浪费,提倡文明餐桌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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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节令食品风险提示

春节期间,谷类发酵制品如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糍粑、“酸汤子”,薯类制品如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以及木耳、银耳等节令食品消费量增加。上述食品若加工方式、储存不当,容易造成椰酵假单胞菌污染中毒,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认识椰酵假单胞菌危害
椰酵假单胞菌来源于土壤,会随着加工原料而污染食品并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米酵菌酸,导致食用者中毒。米酵菌酸耐热性很强,120℃高温处理1小时仍可保持毒性。椰酵假单胞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12小时,少数长达1-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该食物中毒无特效解毒药物,病后恢复情况与食摄入的毒素的量有关。
二、注重源头预防

(一)粮食类发酵食品。

1.不可使用霉变的玉米、大米、小米等粮食类原料。

2.浸泡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无异味。

3.磨浆后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

4.贮藏环境要通风防潮,不要直接接触土壤,以防污染。

5.不可采购、销售、食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
(二)木耳或银耳。
1.将其表面清洗干净,使用干净的容器和水泡发,一次不宜泡发过多,泡发好后要及时食用;如需过夜,应放在冰箱冷藏室;不要食用发黏、软、无韧性或有异味的木耳或银耳。
2.食用泡发好的木耳或银耳前,要彻底清洗干净后再烹调,即使是凉拌,也应用开水焯熟(开水漂烫)。
3.不要食用自采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木耳,引起中毒的风险极高,切忌食用。
4.不提倡消费者从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木耳菌种后随意自行栽培、食用。由于缺乏栽培知识,无法科学控制木耳的培养环境(如温度、湿度等),存在椰酵假单胞菌污染及产生毒素的风险。
三、做好应急处置
疑似中毒时,必须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一旦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当地卫生、疾控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保存好消费发票、医院病历和化验单,以利调查处理。

如果发现市场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8131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