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春佳节临近
烟花爆竹的买卖逐渐火热,
不少群众朋友都想过一把放烟花鞭炮瘾
为春节增添喜庆氛围
但!
烟花绚烂夺目
鞭炮齐鸣
稍纵即逝的美好背后
还潜藏着很多的安全隐患
近日,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与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相关司局对涉嫌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的圆通速递、韵达速递、京东物流三家快递企业进行联合约谈。
约谈指出,根据2016年11月7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国邮发〔2016〕107号),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在近期检查和办案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人员利用圆通速递、韵达速递、京东物流三家企业,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对寄递渠道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充分暴露出三家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行不严,个别从业人员法纪观念、安全意识淡薄,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
通过快递公司、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在互联网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互联网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时,请认准这个【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烟花爆竹。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人在朋友圈售卖烟花并标注可送货上门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
2023年以来,桥头镇组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行动。其间,共出动检查人员312人次,检查商铺45家次,流动摊12个。其间检查共收缴烟花爆竹120箱,其中爆竹42箱,烟花78箱,约469公斤。在行动部门见证下,收缴的烟花爆竹由消防救援大队在光明路一空地集中销毁。


▲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工作
桥头应急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中查获的烟花爆竹多数存放在商铺店面、自建房中,因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遇到火星便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如有发现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相关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致电12345举报。
目前,烟花爆竹处于销售旺季,桥头镇正以高压态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东莞正规烟花爆竹购买零售点
目前,全市共有11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分别分布在桥头、常平、横沥、石排、洪梅、东坑、企石、谢岗、凤岗、寮步等镇。具体以市应急部门公布的为准,请务必到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桥头正规烟花爆竹购买零售点地址
如何做好烟花爆竹的
安全生产和燃放
这份提示要收好
图文:东莞应急管理 桥头应急管理分局
编辑:邓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