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
2.网络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对应笔试成绩单,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期间还没毕业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二)宣讲
2023年12月8日14:30—17:00(14:30宣讲),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1栋105室接受咨询、报名。
(三)资格复审(考试确认)。网络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通过资格复审和考试确认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纸质材料要求与网络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考生资格复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程,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入职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考试确认)时间、地点安排如下:2023年12月13日9:30—16:30,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明德广场。
(四)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方式进行,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1.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分科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笔试时间、地点。一般安排于2023年12月16日晚上—17日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进行,如因考试场地不足等原因,部分岗位可能安排在东莞市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笔试准考证,考生12月14日17:00起可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线一般为60分,如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5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成绩不达本岗位合格线的不能入围综合测评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入围综合素质评价人员。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入围综合素质评价环节,该岗位合格人员不达1:5比例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
2.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安排在广州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可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学科素养测试等形式中任选1至2种进行考核,其中音体美、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核形式以实操为主,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相同。
(2)成绩。如综合素质评价采取2种项目测评的须2种项目成绩相加后平均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成绩均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综合素质评价的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入围试讲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确定入围试讲人员。综合素质评价达标(80分及以上)人员均可进入试讲环节。
3.试讲
(1)时间、地点。一般安排在广州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试讲考试形式为现场随机抽题,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8分钟,全程录像存查。
(3)成绩。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试讲达标分数为80分,考生试讲不达80分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试讲成绩×30%,总成绩不四舍五入。
(2)确定拟聘人员。在达标人员中,按岗位实际可招聘数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先比较笔试成绩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再比较试讲成绩,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的考生,招聘单位在体检前与考生签订双方或三方就业协议,明确招聘单位和考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六)体检
体检地点设在广州市或东莞市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也可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体检及其他环节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定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