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可以退钱了!事关收入,开始确认→
东莞发布 2023-12-04 12:59:31

小伙伴们注意啦!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

划重点!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

否则可能影响收入!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更新

申报完成后,次年会进行退税

👇一起来看看具体如何操作👇

 

 

操作指南

 

下载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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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温馨指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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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发布综合,人民网、中国税务报、个人所得税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