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横沥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明横沥 2023-11-14 15:55:08
为进一步加强横沥镇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差别化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及停放,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利用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我镇拟在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路段划分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现将《横沥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众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联系的方式如下:
1.邮寄至横沥镇北环路261号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沥大队(邮政编码:523460);
2.电话:0769-81011638;
3.电子邮箱:m13925843899@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沥大队
2023年11月13日 

 

横沥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划定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我镇经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内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路段划定
(一)禁设区域路段: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新城路、康乐路、振兴中路、振兴东路、育才路;
(二)重点区域路段:中山路、天桥路、沿江北路、沿江南路、振兴西路、彩霞路、东引运河东路;
(三)非重点区域路段:禁设区域路段和重点区域路段以外的其他道路路段。
二、有关要求
禁设区域路段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
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的机动车停放行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须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
(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车辆;
(三)按照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
(四)不得骑压停车方格线停放车辆;
(五)按规定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内施行。
特此通告。

 

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来源 | 横沥镇人民政府、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