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强市|东莞市博物馆发布新馆藏品征集令,这些藏品你家有吗?
东莞+ 2023-10-02 11:23:44

近日,为满足新馆建设需要,构建新馆展陈体系,填补馆藏空白,完善藏品体系,丰富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东莞市博物馆根据自身定位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藏品,发布新馆一号集结令——藏品征集公告。

东莞市博物馆是东莞市属唯一的地方综合性博物馆,是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家二级博物馆。2012年,东莞市博物馆启动新馆建设。目前,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是东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公共文化项目,是东莞市建设“文化强市”十大文体设施之一。9月28日,东莞市博物馆新馆举行了开工仪式。

藏品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古代文物藏品

(1)反映古代东莞生态环境变迁、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以及重大事件的实物和文献资料,包括自然标本、金属器、陶器、瓷器、木器、建筑构件、古籍善本、碑刻、拓片、族谱、史志等。

(2)反映东莞地区广府、客家、疍家等族群的历史文化、生产生活、风俗习惯、民间信仰等方面的实物、文献及影像资料,包括劳动工具、商业用具、生活用品、传统工艺品等。

2.近代文物藏品

(1)反映近代以来东莞城镇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及社会生活变迁等方面的实物以及文献资料,包括生产生活用具、建筑构件、牌匾、老照片、契证、票据、货币、广告商标、内部文件、设计图纸、档案资料、报刊、地图、信函、日记、手稿、著作等。

(2)反映近代以来发生在东莞以及与东莞相关的重大革命事件、重要革命人物的相关实物、文献及影像资料,包括纪念物、证章、武器、军装、旗帜、传单、布告、会议记录、书信、手稿、老照片、音像制品等。

3.现当代相关物证藏品

(1)反映东莞现当代影响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物证,如文稿、报刊、照片、录音(像)带、唱片、奖章、徽章、奖杯、纪念章、证书等。

(2)反映东莞现当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发展以及见证东莞现当代精神的相关物证,如文学作品、书法、绘画、雕塑、邮品、门票、车票、债券、侨汇券、股票认购证、粮票、布票、家具、家用电器、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农林渔、手工业、工商业等各行业设备装备及其产品等。

4.海洋文化相关藏品

(1)反映包括东莞在内的岭南地区清代及以前海上丝绸之路、中外文化交流以及海外贸易的各类实物和文献资料,如金银器、陶瓷器、琉璃器等进出口商品,航海用品、船只模型以及地图、古籍、拓片等。

(2)反映明清时期东莞作为“粤海门户”在军事海防及外贸管理方面地位与作用的各类实物和文献资料,如中外武器、地图、古籍、著作等。

(3)反映东莞地区盐业生产、渔业发展、莞草种植加工等体现东莞海洋经济特色的生产工具、制作工具、商业运营等实物、文献和影像资料,如陶瓷器、交通工具、外销画、拓片、古籍、明信片、老照片等。

5.东江流域相关藏品

(1)反映东江流域自然历史环境、地质变迁的动植物标本、地质标本等,如东江珍稀植物标本、鱼类标本,岩石、矿石、化石标本等。

(2)反映东江流域历史文化特色、与东莞联系密切且具有独特价值与意义的实物、文献和影像资料,如东江流域工农业生产工具、生活用品以及反映东江流域文化面貌的书画、报纸、书籍、档案、老照片、影像资料等。

(3)反映历史各时期东江景观和码头的实物、文献和影像资料,如各时期典型船舶及构件,与码头、水运相关的绘画、地图、古籍、档案资料、照片、影像资料等。

6.华人华侨及旅港澳莞人相关藏品

(1)反映东莞历代华人华侨、旅港澳莞人在侨居地生活、学习、工作,莞籍华人华侨及旅港澳社团组织、华文学校运营等方面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包括侨批、签证、口供纸、照片、档案资料、汇票、车船票、教科书、生产生活用具、章程、校徽、店铺(公司)牌匾、账簿、会刊、印章等。

(2)反映莞籍华人华侨、旅港澳莞人及社团组织参与和支援中国革命、国家建设、地方建设、慈善赈灾等方面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包括会刊、捐款票据、照片、勋章、纪念章、生产生活用品、手稿、信函、档案资料等。

7.名人名家相关藏品

反映莞籍及流寓东莞地区名人名家相关的实物、文献及影像资料,如牌匾、碑刻、字画、书籍、信札、拓本、史志、族谱、遗物等。名人名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物:

(1)莞籍名人名家包括:

①古代:邵廷琄、植廷晓、李用、李春叟、熊飞、陈纪、何真、黎光、陈琏、祁顺、林光、王希文、陈建、袁昌祚、邓云霄、王猷、彭谊、钟渤、王缜、余士奇、陈策、李桤、陈象明、刘存业、陈益、张二果、袁崇焕、苏观生、王应华、张穆、张家玉、张家珍、邓淳、卫佐邦、钟映雪、植璋、陈铭珪等。

②近代:其中社会名士包括邓蓉镜、苏泽东、陈伯陶、张其淦、徐夔飏、叶觉迈、黄侠毅、莫纪彭、刘纪文、邓蕙芳、陈逸云、李章达等;爱国人士包括蒋光鼐、王作尧、王匡、李任之等;艺术名家包括邓尔雅、容祖椿、李凤廷、杨鹤宾、张白英、王啸天、熊润桐、徐东白、卢鼎公、林德铭、张大经、麦语诗、陈烟桥、王益论、张松鹤、卢景光等;学人群体包括容庚、容肇祖、郑师许、张荫麟、伦明、张伯桢、莫伯骥、王宠惠、王宠佑、王吉民、邓植仪、谢志光、林克明、莫伯治、邓锡铭等;革命烈士包括李文甫、蔡如平、罗少彦、陈均权、叶铎辉、莫萃华、李一之、李本立、蔡日新、赖成基、李鹤年、谢金重、何与成、古道等。

(2)流寓东莞地区的名人名家包括苏轼、白玉蟾、陈献章、屈大均、朱彝尊、梁佩兰、陈恭尹、王世琛、李黼平、张维屏、林则徐、关天培、陈连升、朱执信、韩荣光、郑献甫、陈澧、居巢、陈良玉、徐三庚、居廉、崔永安、桂玷、葛本植、高剑父等。

(3)莞籍华侨及旅港澳莞人代表包括卢礼屏、周少歧、陈兰芳、卢觉愚、谭云轩、任锡五、叶俊万、叶同贵、梁创、黎和兴、叶修青、刘景清、林承芬、方树泉等。

8.岭南画派与广东国画研究会相关藏品

反映岭南画派高奇峰、苏卧农、黎明、赵崇正、潘鹤、叶少秉、周一峰、容漱石等人以及广东国画研究会卢振寰、卢观海、潘达微、李耀屏、罗卓、张虹、冯缃碧、蔡守等人相关的实物、文献及影像资料,如字画、印章、信札、书籍、遗物、照片等。

9.传统艺术类藏品

反映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代表性、技艺高超的历代珍贵艺术品和传统工艺品,包括但不限于玉器、金银器、陶器、珐琅器、广彩、漆器、广绣、木雕等。

二、征集类别

征集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书画、玉石器、宝石、漆器、金属器、石刻、砖瓦、珐琅器、玻璃器、度量衡器、竹木牙角器、文房、家具、钱币、票证、邮品、宣传品、音像制品、织绣、皮革、古籍善本、碑帖拓本、档案文书、运输工具等。

三、征集要求

1.藏品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藏品持有者承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藏品征集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及《东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藏品持有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东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至指定邮箱,东莞市博物馆将在收到征集信息1个月内确定征集意向,并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藏品持有者。所有征集意向信息均不退还。

4.藏品持有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收到东莞市博物馆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该年度文物藏品征集程序后,藏品持有者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直到该轮征集程序结束。

四、征集方式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向海内外收藏机构和收藏者等收购藏品。

2.接收海内外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原则,无偿捐赠藏品。拟捐赠藏品经专家鉴定,且符合馆藏标准的作入库登记,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信息。

3.对于不便捐赠的藏品,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采用借展的方式合作;或藏品持有者将藏品提供给东莞市博物馆无偿复制使用,藏品及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东莞市博物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五、征集时间

自2023年9月30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6号

联系人:杨老师、叶老师(0769-22119770,0769-22119732)

电子邮箱:gbcpzy@163.com

文字:谢冰莹 图片:东莞市博物馆供图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