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9-22 14:03:24
东莞的朋友注意了!
官方人才补贴来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09月21日发布了
《2023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
最高标准为1万元/人,如果是东莞户籍(无论是本来就是东莞户籍还是新入户东莞的),可以100%领取,即1万元。如果是非东莞户籍,按照60%领取,即6000元。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或境外的学士学位)
2、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1、2022年1月1日后 (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 (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 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 (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 (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2023年9月21日—10月21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对应补贴名称)例如:“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选择“创梦东莞”“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选择“莞能提升计划”;“见习补贴选择“莞训计划”),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材料办理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完整公告)